加拿大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不过,加拿大最高法院于9日已经裁定,将婚姻定义修改为是两个人的结合并不违反宪法。而政府将在耶诞节假期结束之后,向国会提交婚姻法修改草案。如果议会通过同性婚姻法,加拿大将成爲继荷兰、比利时之后,第三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最高法院表示,不能强迫神职人员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同性伴侣主持婚礼。而天主教主教会议虽然欢迎法院裁定宗教群体有自决权,但他们坚信婚姻应是"一男一女相爱的结合",认为异性婚姻才有利下一代和社会。他们在教会的网站上登出了:"天主教教导婚姻是男人和女人间永久和专属的关系。"
牧师戈登•扬却表示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今天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个悲哀的日子,我们认为,改变婚姻的含义就是改变上帝赐给我们的神圣的加拿大。」
自去年六月同性婚姻浪潮涌现以来,大多市华人教会积极关心社会,曾发起或参与推动的行动包括去年八月底在渥太华的"加国家庭日游行"、"婚姻座谈会"、九月初在多伦多的"耶稣在多市游行"、今年初的"婚姻明信片运动"、四月中旬渥太华"国家自由日"等。经过了一连串的行动,社关组的同工们都深感祈祷的需要。
这次多伦多华人福音团契呼吁华人教会迫切祷告,向所属省分及联邦议员表达立场,并将2005年6月26日定为"加国祈祷日",呼吁全国信徒同心为加国祷告。
加拿大法院裁决承认同性婚姻
华人福音团契呼吁华人教会迫切祷告
黃肇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