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現行的婚姻法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不過,加拿大最高法院於9日已經裁定,將婚姻定義修改為是兩個人的結合並不違反憲法。而政府將在耶誕節假期結束之後,向國會提交婚姻法修改草案。如果議會通過同性婚姻法,加拿大將成爲繼荷蘭、比利時之後,第三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最高法院表示,不能強迫神職人員違背自己的宗教信仰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而天主教主教會議雖然歡迎法院裁定宗教羣體有自決權,但他們堅信婚姻應是「一男一女相愛的結合」,認為異性婚姻才有利下一代和社會。他們在教會的網站上登出了:「天主教教導婚姻是男人和女人間永久和專屬的關係。」
牧師戈登•揚卻表示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今天對我們國家來説是個悲哀的日子,我們認為,改變婚姻的含義就是改變上帝賜給我們的神聖的加拿大。」
自去年六月同性婚姻浪潮湧現以來,大多市華人教會積極關心社會,曾發起或參與推動的行動包括去年八月底在渥太華的「加國家庭日遊行」、「婚姻座談會」、九月初在多倫多的「耶穌在多市遊行」、今年初的「婚姻明信片運動」、四月中旬渥太華「國家自由日」等。經過了一連串的行動,社關組的同工們都深感祈禱的需要。
這次多倫多華人福音團契呼籲華人教會迫切禱告,向所屬省分及聯邦議員表達立場,並將2005年6月26日定為「加國祈禱日」,呼籲全國信徒同心為加國禱告。
加拿大法院裁決承認同性婚姻
華人福音團契呼籲華人教會迫切禱告
黃肇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