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逃犯条例》修订,反对者与政府或支持者各执一词谁属谁非,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胡志伟撰文,从《雅利安条款》看《逃犯条例》修订,分析逃犯修例对教会以至整个社会的冲击。
借鉴纳粹恶法 逃犯修例现后遗
胡志伟引用1933年4月7日德国第三帝国通过的《雅利安条款》,当时德国纳粹政府将条款修订美其名为修补漏洞,保持公务员服务质素。不过条款内涵是禁止任何有犹太血统的德国公民可以合资格投考公职,当时社会人士没有太大异议法例就通过。
德国纳粹党其后相继将该条款扩大至社会不同范畴,例如在教育上任何犹太血统 的人不能入读公立学校;在婚姻法例上配偶具有犹太血统,另一半就不能在政府担任公职;在医疗系统上犹太血统德国公民不被聘用;新闻工作者不得参与文化表演。总之,《雅利安条款》将犹太血统国民排除社会外,成为日后犹太人被大屠杀的起点及合法的基础。
回应恶法:教会质疑政府
1933年德国年轻牧师潘霍华眼见恶法通过后,犹太血统牧师要被迫离职,因为牧职属于公务系统,遂撰写文章〈教会与犹太人问题〉呼吁教会作出三个行动。
胡志伟指出,当年《雅利安条款》等同今天的《逃犯条例》修订,对教会以及社会的影响相同,成为执政者侵权的工具、辖制港人自由、随时诬告,今天的教会可参考潘霍华的行动建议。
胡志伟引述,潘霍华所指教会的本质是质疑政府,目的帮助政府重回正轨履行正当的作为,倘若政府制定法律过于严苛,期权力将会伸展甚至剥夺基督教信仰各种权力,教会反对政府侵权原意为免政府危害基督教传福音,侵犯人权与自由而导致灭亡。
教会协助受害者
胡志伟又指出,潘霍华所说的教会,具有协助受害人的责任。教会必须无条件帮助任何人。今天教会反对《逃犯条例》修订,不是担心教内有逃犯,而是出于中国政府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体制,更何况圣经律法高于人间法律。
在旧约出埃及记21章13至14节指出,摩西五经提及设立逃城,因为当时司法制度不完善,误杀者得到长老审查核实后可以住在屠城,直至大祭司死后可以回复人身自由。胡志伟表示,今天的中国政府却没有完善的法制,法庭为政府服务 因而令到香港人恐惧上街游行抗议。
教会非常时期非常行动
最后,胡志伟再引用潘霍华建议的第三个行动,教会的重责是阻止恶法,教会不单拯救被压在轮下的受伤者,更加要阻止失控的车辆继续前进,所以教会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行动,直接对抗政府阻止其恶行。
胡志伟呼吁基督徒,守护真理、人权、拒绝谎言和恶法,反对政府以立法方式伤害香港原有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