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导】12月8日,中福圣山文化研究所主办的圣山网刊登了王光良关于民政部2008年11月28日发布"取缔决定书"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的讨论文章。
文章中,王光良介绍编号为民取字(2008)第1号的取缔决定书全文如下:"经查,『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予以取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章)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他还表示:"从这份短短的取缔决定书中,我们能够发现三个关键问题,其一,这份决定书的编号为2008年第1号,也即,民政部在2008年仅取缔了一家未 登记的社会团体;其二,取缔的理由就是该团体没有登记,而非有其它违法犯罪事实;其三,其取缔行为依据的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实际上该行政法规的起草人是民政部门,就是通常所说的部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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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部发决定书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
李提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