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Skandalon) 一字源於希臘,字面意思是「絆腳石」、「犯罪」 ,亦是英文「醜聞」(scandal)的字源。《基督教核心》(Core Christianity)作者列貝卡·柯提斯(Rebekah Curtis)指,罪能夠煽動人們情緒並帶來負面影響,這不是一種提供娛樂的事情,而是使人們接近罪惡,破壞人們實踐美德的信心。
柯提斯認為這亦是教會面對的挑戰。因為基督徒會受到各方面的罪引誘,接近罪惡。因此,柯提斯提醒基督徒必須要嘗試理解罪;深入思考這些誘惑,並要接受它帶來的後果。
教會面對罪的挑戰
柯提斯説,或許這是一個難以想像的情境。
很難想像教會牧師欺騙信徒;表現忠誠的執事與主日學導師發生關係。因此,人們難免對聽到的負面消息加以幻想,甚或把肇事者聯繫到負面事情,對他們產生有辱人格的想法。
另一方面,肇事者可能因為他們遭受的對待而感到憤怒。
「基督徒不是要寬恕別人嗎?上帝都寬恕了罪人,為甚麼人們就是不饒恕我?」柯提斯説肇事者有這樣的想法都不無道理,基督徒亦應完全原諒他們。但是,原諒不表示實際問題已經解決。
柯提斯指,因為肇事者某程度上為大家帶來痛苦,令人們很想惡懲他們。人們利用網上匿名這個特點,在社交媒體批判肇事者,柯提斯認為這樣的做法只顧個人而忽略對他人的愛,並為肇事者增加精神負擔。
柯提斯以「偽正義之士」形容這些批判者。她指這些人只是尋求對自身的肯定,並不是幫助別人從罪走出來。他們想肇事者成為眾矢之的,這樣自己就可以得到滿足。
教會應如何處理罪
教會知道罪可以令人在心中感到蒙羞。這是因為神的靈祝福每個教會,令教會以愛和謙卑相待,不以羞辱的方式對待任何人。
柯提斯提及,最仁慈的方式對待肇事者就是與他們保持距離(Distance),以減少罪對公眾的持續傷害力。
當基督徒選擇與罪肇事者隔離時,無論是通過正式的教會紀律還是減少個人接觸,這不是一種表示惡意的行為,而是《聖經》規定必要的步驟,最終使罪犯的弟兄姐妹回到基督裡。
柯提斯重申,一個基督徒散播流言蜚語,或是行徑表裡不一,對大眾的影響不大,他的罪最終都會被寬恕。
但是,當發現一位基督徒蓄意犯罪並對他人造成極大傷害,這是令人不安。
柯提斯提醒,這意味這個人故意進行一連串反對上帝的行動。他們忘記或刻意反對《聖經》的警告和教導,做一些令人討厭的罪行。柯提斯勸籲基督徒必須考慮這些事情,避免在罪的鬥爭中角力,以免陷入罪中。
上帝告訴我們要原諒罪人,同時要逃避罪。這是為什麼罪成為基督徒社羣的實際問題。
那些不公開曾犯罪的人將罪視為過去,但這無法幫助弄清楚罪是怎樣發生,或這個人怎樣可以再次被相信,以及如何每次遇到犯罪的人都不思考他們的過去。他的存在使只讓人們想起一些一直試圖讓忘記的事情,例如他帶來的恐懼和恐怖的感覺;或人們一直避免的誘惑。
縱然教會一定會原諒肇事者,因為基督的憐憫,赦免了每個人原生的罪,所以基督徒要彼此原諒。加上就神的聖律而言,「愛鄰舍如同自己」是基督徒第二大誡命,它既是法律也是先知的教導。但對於基督徒亦會對肇事者感到失望,因此,那些被要求原諒的肇事者必須知道承認自己犯罪比合理化罪行更容易獲得寬恕。
從教會中得到治癒
基督以寶血是寬恕世人的罪。人沒有犯罪,耶穌就不會被釘十字架。
柯提斯明白,寬恕在實踐中有困難的地方,因為是一種持續表示愛的行為。
除了得到他人的寬恕,柯提斯指肇事者有責任認識他們為別人帶來痛苦這個事實。基督裡充滿自由和寬恕,使他有勇氣繼續前進。而他必須通過上帝的恩典和幫助,與弟兄姐妹一起努力。
教會從傷害自己的罪中恢復過來;而肇事者為犯罪帶來的後果而努力奮鬥。肇事者與受害者同時努力,這需要時間,奮鬥和承諾來重建失去的信任。
柯提斯指基督徒不能指望在罪的問題上可尋求指導。因為普遍社會沒有認識到耶穌基督,世人不明白寬恕的道理。社會視罪為恥辱,但這種指責只會令肇事者停留在自責和過去,無法幫助他們反思自我或繼續前進。
柯提斯説,不悔改的肇事者只會加重內疚感,身、心、靈均無法成長。他們對羞恥感到恐懼,因為沒有被寬恕,只會加劇他們羞辱別人的慾望。
相比之下,教會知道上帝希望所有人都得到拯救,並且瞭解真理。不管他們用自己的生命作什麼見證。罪令所有基督徒謙卑悔改,以神的靈帶來智慧,並仿效主。因此,柯提斯鼓勵基督徒要恆常祈禱,否則寬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