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等法院今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聆讯

【本报编译】周二加州高等法院将会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进行聆讯,届时保守派法律组织将会与同性恋运动活跃人士当面对质。

两个美国最大的维护家庭保守派组织Alliance Defense Fund及Liberty Counsel将代表出席聆讯,表明爲了家庭、文化和下一代的著想,加州法院绝对不能重新把传统一男一女婚姻下定义。

据悉,根据ADF已提供的供词上,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特别强调2000年的一项名为22号提案的投票结果。22号提案主张婚姻的定义为一男与一女之间的结合,当时加州选民都热烈地赞同了该提案。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警告如果法庭无视这项投票结果所代表的选民意愿,将会犯上司法专制(judicial activism)的错误。

"政府应该推动并且鼓励强壮的家庭。目前的情况来看,能够保护家庭的婚姻法却正被那些希望满足个人目的的政治利益人物所侵犯。"ADF的代表律师表示。

"加州选民投票之后所通过的法例是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与一女的结合的。加州市民知道这就是强壮的家庭的基础。但是某些有特别兴趣的人士却在尝试要求法庭重新定义婚姻,超越自由民主的法律程序。"他继续说。

另外,同性婚姻提倡者的代表律师却反驳禁止同性婚姻等同于种族歧视,所以是不合符加州宪法的。

目前,全美国唯一在法律上允许同性婚姻的是麻州。

周二将要进行的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聆讯是多年来加州高等法院处理婚姻问题的结果。早在2004年,当时的三藩市市长 Gavin Newsom在三藩市市政厅承认了近4,000对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伴侣结婚。后来,加州政府高等法院把所有的同性婚姻证明书作废,裁定市长超越了他的权力范围。

加州法院开始陆逐接到许多反对及赞成同性婚姻的案件,最后高等法院法官 Richard Kramer正式宣判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一件案例。2005年三月,Kramer声名目前加州的婚姻法禁止同性婚姻本身就是不合乎加州宪法的,但是在反对同性婚姻的保守派的声辩之后,加州上诉法院于2006年10月推翻了Kramer的裁判。

加州最高法院将会重新通过6件案件重新复核2006年的裁判。其中有4件是由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三藩市市政府及同性恋者组织提出的;其他两件则是由维护家庭组织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 (CCF) 及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 提案22号,他们提出保护目前加州的传统婚姻定义。

周二的聆讯上,加州法院普通律师、代表州长阿诺舒华辛力加的律师、CCF及提案22号的律师们将会全力对抗同性恋运动者。除了控辩双方外,聆讯上的七位大法官亦会考虑由超过40个不同组织所提交的意愿文。



[资料来源:The Christia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