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等法院被要求保留總統大選婚姻法投票

2008 七月 7日, 星期一 9:48

【綜合報道】繼加州通過同性婚姻法令之後,再有同性戀支持者要求取消十一月份總統大選時有關修改婚姻憲法的投票,代表反同性戀婚姻組織的律師向加州高等法院要求保留。

據綜合報道,兩個活躍維護傳統家庭組織Alliance Defense Fund及Protect Marriage的律師聯合發出一份長達四十六頁的建議書,於上周呈交予加州高等法院,要求在十一月總統大選時保留第8號提案的投票。該項議案動議加州政府修改目前有關婚姻的憲法,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即如果修憲被通過,同性戀婚姻將不會在加州獲得承認。

根據2000年一項民意調查,超過61%的加州選民就22號提案投贊成票,支持修改加州憲法把婚姻定義為「一男與一女之間的結合」。自2004年三藩市高等法院把三藩市市長簽發的近4,000張同性婚姻證明書作廢之後, 先後有23對同性伴侶以及三藩市市政府提出四個法律訴訟,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壓力就日漸加重,特別是由於加州政府被很多自由派主義者所控制。雖然一直有維護傳統家庭組織的反對聲音,但是多年來加州政府也不聽取民意,在剛過去的五月份更一意孤行地通過了同性婚姻法令。

事實上,第8號提案早已獲得了十一月總統大選列為選票一部分的資格。近一年多來的日子,加州幾個維護家庭團體包括Campaig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 傳統家庭促進會等都努力在社區和教會圈子中進行收集選民簽名行動,並且順利收集了110萬個簽名,遠遠超過所需要的70萬個。同性戀支持者卻又再次強行要求加州政府取消這項投票以保護他們的利益,引起了反對者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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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公開表示支持加州修憲把婚姻定義為「一男與一女之間的結合」,就如他所屬的亞尼桑拿州一樣。

Ron Prentice「保護婚姻」(Protect Marriage)主席表示修憲是非常迫切的行動,堅稱「同性婚姻支持者並沒有得到大部分加州人民的支持」。

「同性婚姻支持者一味依賴那些支持他們的法官去博取利益,這是因為根本加州選民都不支持他們。可是,讓人民有權就這項重要的法制投票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相信高等法院最終會讓選民表達他們的意願。」他說。

如果這次「一男一女婚姻」的動議列入2008年11月的加州選票上,下一關要過的是需要有超過一半加州選民贊成這次修憲,加州就能永久脫離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陰影。目前全美已經有26個州已經通過了憲法修改,禁止同性戀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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