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至少有五個理由應該禮拜。有一些理由過去已經講過,在年終的時候來重溫一下仍是有價值的。
赴禮拜,讓大家看見我們到禮拜堂,可以向世上表明我們的心在那裏。
去禮拜堂是告訴世界上的人,我們是向誰盡忠的。
赴禮拜是與基督徒有溝通。
去禮拜堂不只是向外面的人做見證,也是和教會裏面的人有接觸,成為基督身體不可分的一部分。
赴禮拜是給講道的人一種支持。
牧養教會的人都知道,崇拜的氣氛要靠全體會眾的熱切參與,遠比講道的人貢獻得多。因為會眾熱烈的期待與盼望,才可以帶出讓主得到榮耀的讚美、詩歌和講壇的資訊。
赴禮拜是去敬拜上主,等候祂,聽祂的話語。
我們通常都以為去做禮拜是聽一篇講道,這是錯誤的。崇拜裏頭有禱告,有讀經,有音樂和唱詩,有奉獻,此外還應該有主面前的默想。要是崇拜的內容中,我們沒有見到上主的話,應該自己想想,見不到主的原因是什麼。
赴禮拜是對自己的一種訓練。
要是一個人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者想在什麼時候做才做那件事,這種生活方式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人人在生活上都需要一種靈性的紀律,特別當我們的精神萎縮,內心僵冷,完全不想動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若能勉強自己與愛主的人溝通;親近主;接受靈性上的管束,天父會把出人意外的活力流入我們的生活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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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主的家中敬拜祂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的責任。若不注意這件事,我們的靈命會變得軟弱無力,近乎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