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二月二十五日

2009 二月 25日, 星期三 11:53

「凡你們脚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約書亞記一章3節)。

今天除了有许多地方我們還沒有得來歸主以外,還有许多神給的應许,我們也沒有得到。

神對約書亞講什麽呢?「凡你們脚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於是神也把那應许之地的地界畫給他們看——只要是他們脚掌走遍的地方,都歸給他們。

  

可是他們從來沒有完全走遍神所指定的境地,他們只走遍地的三分之一;結果,他們從來沒有完全得著,他們只得著地的三分之一;他們所得著的,正是他們所走遍的,一點都不多。

  

在彼得後書,我們看見「主所應许的尚未成就,」神的旨意仍舊要我們用信心和順服的脚掌去走遍,然後才得到。

  

今天我們中間有多少信徒會藉著基督的名得到神應许的實現呢?

在我們面前有一塊寬廣的地業,需要我們用信心的脚掌去走遍的,可是我們至今還沒有起步。

讓我們起來去占有神給我們的一切産業罢!讓我們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聽神對我們說:「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創世記十三章十四節,十五節)。——裴而遜

凡是猶大脚掌所踏之地,就歸猶大;凡是便雅憫脚掌所踏之地,就歸便雅憫。每支派都是這樣,只要脚掌一踏下去,那地就歸他們。這樣,你想,豈不是他們的脚掌一踏下去的時侯,立刻就會頂自然地覺得,「這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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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有人問一位年老而靈曆很深的弟兄:「但以理,爲什麽你有這樣多的平安與喜樂?」他回答說:「哦,先生!我只僕在神極大,極寶貝的應许上,把神應许中一切的豐富算做我的,我就得著了。榮耀啊!榮耀啊!」凡僕在神應许上的,就得著神所有的豐富。——譯自《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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