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三月三十一日

2009 三月 31日, 星期二 11:47

「一個合祂心意的人。」(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十四節)

一個姦淫、殺人的大衛,神還說他是「合祂心意的人!」许多人比大衛更義,倒是下地獄,像他這樣死有餘辜的人,反而上天堂!

不錯,大衛的確是一個犯罪作惡的人,這是無可掩飾,也是不必辯護的。但是他知道神的心意,所以神說他是「合祂心意的人」。

除了比掃羅更聽神的話之外,大衛還能懂得神的心意。神作事的法則是公義,祂的本意是愛。祂的性格是公義,祂的心腸是愛。大衛每次失腳犯罪之後,他總能痛恨罪,為罪憂傷,確實懊悔,到神前去認罪,把自己投在神的恩典中。(詩篇五十一篇)。

他知道神有恩典,所以不失望、不自殺。果然他蒙了恩典說:「得赦免其過,遮盖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卅二篇一節)

然而神是否因慈愛的綠故便將祂的公義放棄呢?沒有!人判決大衛,最多是死刑,神判決大衛,比死刑更難受。

因他殺人的緣故,自己賠上了四條命-與拔示巴犯姦淫而生的兒子、暗嫩、押沙龍、亞多尼雅。因他姦淫的緣故,自己的妃嬪在日光之下被污。不只他的良心受控告,並且「終日唉哼……骨頭乾……精液耗盡」(詩卅二篇三、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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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們哪,我們該發出讚美來感謝神,一個罪人還能被神算為「合祂心意的人!」讓我們到「喜愛憐恤」(何六章六節)的神那裏去投在祂的恩典中!好使天上充滿歡聲(路十五章七節)。-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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