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傳媒廣泛報導年僅20歲的未婚媽媽現身說法,分享獨力養育3歲孩子之經歷。
這名化名「欣欣」的未婚媽媽出席一記者會時表示自己13歲嘗禁果,16歲第一次懷孕,但由於男友不喜歡小孩而選擇墮胎。
甜蜜卻沒有婚姻規範下的性行為無法帶來美滿的後果。17歲時欣欣再度懷孕,並把他生下來,但不料兩母子遭男友毒打,男友後來更另結新歡。絕望下她幾乎要抱著孩子跳樓自殺,幸鄰居勸阻而未有了結寶貴的生命。
她雖然不後悔誕下孩子,但卻承擔著獨力撫養孩子的壓力。更由於求職時向僱主坦白表明自己需要照顧孩子,求職屢屢碰壁。而找人照顧孩子亦令她苦惱,因為托管孩子動輒需要5000元,令她難以負擔。
幫助未婚媽媽問題的「母親的抉擇」2008年4月至今年2月的數字顯示,僅在11個月內便收到207宗求助個案,較前年增加一成。更令人擔心的是此數字僅冰山一角,未能反映未婚懷孕的真實數字。未婚懷孕少女選擇北上深圳墮胎情況日見普遍,情況令人憂慮。
相信上帝創造的基督教認為每個生命都是神所賜,墮胎這人為奪取無辜小生命的行為與殺人無異。基督教團體亦關心墮胎對女性身心靈的害處,並以提倡貞潔運動的積極方法鼓勵年輕男女愛惜自己的身體,並為自己未來的丈夫或妻子保守貞潔,以締造真正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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