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 提供
「傑出研究人員/教授」EB-1(b) 類移民申請適用於在某些科學,工程或學術領域內獲得國際性認可的傑出人才的一種移民類別。該類申請的法律要求主要主要有以下三點:
•獲得永久性研究職位或者終身教學職位的承諾,並由僱主支持申請;
•至少三年的相關研究經驗或者教學的工作經驗;並且在某一科學或學術領域獲得國際性認可
•從表面上看,EB-1B對申請人的限制要比EB-1A以及NIW要嚴格很多。申請人除了要有一定基礎的研究成就之外,還需要僱主來支持申請和三年整的工作經驗。因此,相對來說,EB-1B類別的申請人要比較少,而且對申請人的選擇性也比較高。
然而,如果能夠滿足EB-1B的要求的話,申請人將能夠獲得這一類別移民申請帶來的利益。首先,對於中國大陸以及印度出生的申請人,這一類別有當前可用的移民名額。另外,對於個人成就要求方面,许多申請人由於無法滿足EB-1A類所要求的至少三項成就要求,EB-1B可能是獲得一類優先的唯一途徑。 對於EB-1B的專業成就要求而言,一個申請人如果有過得去的發表的文章就幾乎可達到符合「學術領域獲得國際性認可」的條件,因為該條件只要有一定份量的文章和原創性貢獻即可符合,而原創性貢獻大多是通過專家的推薦信表現的。 由於EB-1B類的對於僱主支持和工作經驗時間的特殊要求,很多申請人會覺得自己難以符合。 而其實,他們經過仔細分析可能完全能夠能滿足EB-1B申請的要求。下面,我們將澄清一些對EB-1B的常見誤解,揭開EB-1B的神秘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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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規模的公司也可以作為EB-1B的僱主申請人
很多人認為EB-1B中要求的「永久性的研究性質工作的承諾」必須來自一些大的或非贏利性的研究機構。而事實上並非如此,小的私人公司同樣可以作為EB-1B的申請人。 。一個公司的研究團隊全職研究人員滿3人,且具有一定的研究成就,即可滿足EB-1B合格申請僱主的要求為僱員申請EB-1B。 例如,一位大學教授開辦了他自己的研發公司,並僱用了他以前的三位博士畢業生作為全職的研究人員,為客戶做研發項目。這個研發團隊將他們的研究成果在國際以及國內的學術期刊以及會議上進行了發表,公司還將一些研究成果申請了專利。雖然公司規模很小,並且剛剛起步,但他們的成就基礎還是非常的堅實並獲得了廣泛認可。因此,此公司儘管小,但仍舊是合格的EB-1B申請人。也就是說,只要公司有至少三個全職的研究人員以及相應的研究成就,公司規模的大小是沒有關係的。
2.學習期間的經驗也可能可以計入三年工作經驗的要求
另外的一點誤解在於,很多人都覺得只有在畢業後工作滿三年才能夠滿足EB-1B的申請條件。其實,攻讀博士期間的一些時間也可以計算在三年的工作經驗之中,只要在此期間具有相關的研究成就(通常通過發表文章或會議發言等證明)。這裡請注意,在獲第一個碩士學位後有文獻證明的研究經驗通常也可算作三年工作經驗內。 有時候,第二個碩士學位學習期間的經驗可以折半作為工作經驗,只要在這段時間內有相關領域的成就。所以在實踐中,申請人很有可能在博士畢業後很快就已經能夠滿足EB-1B移民申請3年工作經驗的要求。因此,儘管三年工作經驗的要求看起來非常的有限制性和排他性,但實際上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嚴格。
3.EB-1B 對很多工業的研發職位也是可行的
很多事實上合格的申請人,會覺得自己不合格僅僅是因為工作職位名稱表明他們不是EB-1B所規定的「研究學者」或者「教授」。然而,實際操作中,工作的名稱並不像工作職位以及公司組成所要求的工作職責那麼重要。例如,一位在研發類公司工作的受益人的職位名為「部門經理」。雖然技術上來說他是管理職位,但只要他監督管理研究人員,並從事一些具體研發工作,並且能夠滿足EB-1B其他的要求,他也是可以申請EB-1B類移民申請的。此外,職位名稱為「Engineer」,「Associate」以及「technician」等的申請人也具有同樣的機會。只要真正工作的符合申請研究性質的要求,工作職位的名稱並不是申請人申請EB-1B的阻礙。但是,移民局一般不承認「博士後」是一個永久性的工作承諾,因此「博士後」不能滿足EB-1B申請的要求。
4.EB-1B並非一定要有博士學位
雖然大多數從事學術研究或工業界研發工作的人士具有博士學位,但是EB-1B並不要求申請人(申請中的受益人)具有博士學位。 在實踐中,我們就替多位有沒有博士學位的技術師(technician)和工程師成申請EB-1B。
5.總結
雖然潛在的申請人會因為EB-1B類別的要求而覺得申請會非常艱巨,但在合格的僱主以及工作經驗以及職位名稱等多項條件的配合下還是有迴旋的餘地的。因此,我們建議您可以同有經驗的律師進行溝通,對自己申請成的幾率進行評估。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幫助申請人選擇正確策略,推薦最佳的移民方式。
*本文作者周健律師是我們張哲瑞律師事務所 (www.hooyou.com)的主任律師之一。周健律師在職業/商務移民以及國際法領域有著九年多的執業經驗。周健律師在EB-1, NIW, PERM等移民申請以及H-1B和L簽證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周健律師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得了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並在威斯康辛大學獲得法學博士、法學碩士以及法律制度學碩士學位。周律師的工作郵箱為:jzhou@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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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十多位律師為廣大客戶提供關於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全方位服務,特別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專案設計服務。在過去的十三年中我們已為數千客戶成申請綠卡。客戶可與本所律師在休斯頓、紐約、芝加哥, 奧斯汀和洛杉磯的辦公室約見面談,具體詳情,請訪問 http://www.hooyou.com 或聯繫張哲瑞律師作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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