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3日在中國山西省臨汾發生的浮山縣家庭教會聚會場所懷疑被400多名警察夷為平地,並且導致逾百人受傷的浮山教案,引起國內外關注,亦有專家針對該案所反映的意義進行探討。
日前,丁古泉在自己一篇題為《中國宗教自由黎明前的黑暗——從浮山教案談起》文章中評論說:「在如此特別緊張的喜慶日子(10月1日國慶六十周年)到來之際,在遠離首都的無名小鎮浮山縣確發生了數百警察在黑夜的掩護下偷襲家庭教會,毆打教會信徒,推毀聚會場所的惡劇。這場與國慶六十周年的喜劇遙相呼應的惡作劇因為其特殊的時期、特殊的背景、特殊的手段、特殊的對象也勢必會對中國的宗教自由產生特殊的意義。」
他特別提出「教產問題」是中國宗教自由的一個突破口。自2005年以來,當局利用國務院的《宗教事務條例》來進行選擇性執法,使其成為控制家庭教會的一個手段,並且以「未經登記屬於非法聚會」為由取締各地家庭教會。可是,家庭教會以其合乎中道的具有正當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法維權贏得了有限的空間,表示登記與否並不能成為教會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標準,聚會是來自上帝的命令,從教義上回答了教會的問題,也是符合憲法所保障每位公民擁有信仰自由的實質。
「在中國基督教的教義、教會問題有了根基之後,緊接著的教產問題便成為了制約教會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教產問題也是衡量中國宗教自由的一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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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著分析說,「當政府部門的「取締」並不能阻止家庭教會的聚會,限制基督徒的宗教信仰自由之後,政府部門便從空間上開始控制家庭教會。」表現方式諸如以取締或者退租的方式阻擋聚會、還有近年來各地出現以非宗教法規來處理宗教活動場所的問題。不但是浮山教案,亦包括2006年著名的蕭山教案,當局都是以「非法建築」的罪名強行拆除教堂或聚會場所的。
丁古泉指出,其實浮山教案根本不談其建築是否是「非法建築」的問題,「拆除的目的十分的顯然,那就是因為該房屋被家庭教會用於聚會」。他形容這種「昭然若揭的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財產權令人難以置信」,故浮山教案對於中國宗教信仰自由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和意義。
「教產問題如何解決這是關乎中國公民能否真正享有宗教自由的一個重要問題,該問題的解決也是中國實現宗教信仰自由的一個重大突破口...」他說。
他還進一步說到,目前當局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用暴力等強硬的手段打擊和迫害家庭教會可以稱之為是「刀治」,而這種方式首先損害的是政府自身的形象,這種刀治帶領的負面效果應當「唯有依靠憲政民主法治的水治來更新重建,以其疏通之道化解政府與家庭教會之間的危機,使其宗教自由得到確實保障,統治者也能得到民意的尊重和順服。」
他評價說,浮山教案可以成為中國邁向宗教自由的一個關口,「在國慶六十周年風雲變幻之際,政府部門如何處理浮山教案至關重要。如果說發生在蕭山地區的黨山教案寓有「削(蕭)平黨山」之意,那麼浮山教案是否蘊含有聖山浮出水面之意?在臨汾家庭教會面臨如此危機的境況下,是否也表明了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到了臨界點?」
他盼望當局能夠以法治這一水治的方式「治水」,「化解政府和教會之間的危機和困境,沖破宗教自由黎明前的黑暗,走出一條光明大道。這黎明的曙光不僅是照亮前方,更是恩澤萬民的公義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