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提案訴訟定於下週三(6月16日)於三藩市作結案陳詞,負責審理的聯邦大法官昨日向原訴人及辯方提出共39道尖銳問題,以求將庭辯的重點轉移到最具爭議性的部分,帶來最好的判決。
這宗裴里對舒華辛力加(Perry v. Schwarzenegger.)的案件所針對的是2008年底由超過半數加州選民投票通過的八號提案。八號提案界定婚姻為一男一女,可謂是阻止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第一道防線,因此成為了加州同性婚姻支持者及團體的攻擊目標。原告為兩對同性戀伴侶,由前美國大律師Theodore Olson及訴訟律師David Boies代表。他們控告加州政府「將婚姻界定為一男一女的八號提案是違反了保障基本人權及自由的聯邦憲法」,這亦是美國歷史上首宗挑戰聯邦憲法禁止同性婚姻的案件。
八號提案訴訟不設陪審團,由負責本案的聯邦法官Vaughn Walker直接作出判決。今年一月份,訴訟已經歷了長達兩個半星期的證人作供環節,結案陳詞定於下週三(6月16日)進行,法官則會在稍後宣佈最後判決,故此結案陳詞將會是非常關鍵的部分。
Walker法官昨日向原訴人及辯方發出的問題涵盖案件的多方面和多角度,由2008年投票期間選民意向及教會所扮演的角色,以至到婚姻的目的及定義。總括來說,原訴人及辯方各自有12道問題作答,另加15道雙方都要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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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反對八號提案的原訴人,Walker法官質問「為何(同性婚姻)這種在全美各地都沒有得到法律保護的做法應該屬於憲法中基本權利的一部分呢?」、「我是否能夠在未判定聯邦保護婚姻法(Federal Defense of Marriage Act)本身是違憲之前,斷定八號提案是違憲的呢?」、「即使有呈堂證據顯示摩門教、天主教及福音派教會參與八號提案運動以鞏固個人的道德觀,這對案件有何意義?」等等。
事實上,在雙方作證期間,原訴人代表律師曾以敵意向法庭呈交多份灣區福音派基督教人士或教會爭取八號提案通過的呼籲及相關資料,企圖證明八號提案之通過「是由支持者煽動對同性戀者的偏見導致的」。此事件引起了灣區部分教會及基督徒的關注。
另一方面,Walker法官向支持八號提案的辯方提出以下問題:「紀錄中有什麼證據顯示同性婚姻會對婚姻的制度構成巨大的影響?」、「為何因道德上不接納同性戀而進行相關的立法不等同於歧視?」、「記錄中有什麼證據顯示同性婚姻曾經或將會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呢?有什麼證據顯示這些後果的嚴重性呢?」、「為何法庭要假設婚姻制度的重整會造成不良後果呢?」等等。
原訴人及辯方同樣需要回答的問題有:「法律規定婚姻關係包括一男一女能夠達到什麼意義?」、「有什麼證據顯示女同性戀者與男同性戀者,相對異性戀者,有任何的差別?」、「是否因為這樣的差異,政府就有責任在立法時考慮界定這些分類?」等等。
下週三(6月16日)最後聆訊當日,反對八號提案一方在早上有一個半小時時間作答及作結案陳詞,接著三藩市市政府及市政府官員每組各有15分鐘時間發表論點。直到下午,支持八號提案一方有2小時15分鐘的時間陳述觀點,散會前有半小時的雙方答辯時間。
據悉,Walker法官將會在結案陳詞之後再另日發表判決,暫未有確定日期。有評論預測,無論此案的判決如何,正反其中一方亦最終會向美國最高法院要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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