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通過同性婚姻合法 拉丁美洲首例

2010 七月 15日, 星期四 17:45

阿根廷週四以33票支持、27票反對,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法將允许同性伴侶享有一男一女婚姻關係的同等權利,其中包括領養孩子。

據悉,阿根廷議會上院投票過程進行了電視直播,結果以33票支持、27票反對,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使該國成為了全拉丁美洲的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雖然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巴西及墨西哥的某些部分、以及烏拉圭早已經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但是允许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是史無前例的。

91%的阿根廷人都自認為天主教徒,因此同性婚姻法案引起巨大爭議,立法者卻不顧天主教的強烈反對而通過了同性婚姻法。阿根廷總統克里斯蒂娜(Cristina Fernandez)及其左翼政府都是爭取同性戀權益的活躍分子,並且推動同性婚姻法案。克里斯蒂娜已經表明,她將會支持同性婚姻法案。

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天主教教區的Jorge Mario Bergoglio大主教向《美聯社》表示,同性婚姻法案使「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他更強調,孩子們應該在一個有父親和母親的正常家庭中成長。

阿根廷的同性婚姻法案一旦生效,阿根廷將成為世界上第十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此前已有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和冰島先後實現了同性婚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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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境內,康州、愛荷華州、麻州和佛蒙特州以及聯邦特區華盛頓D.C.五個地方已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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