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法院11日宣布重要司法判決結果,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龍潭購地案貪污定罪遭各判刑11年定讞。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12日隨即在網站上發表對陳水扁先生涉案三審定讞之看法,內中提及也釵酗H會問:陳先生所涉的案子經法院判決三審定讞,是大快人心?還是大失所望?這兩種的看法至少目前都不是華福中心的回應,華福中心的認為如下:
「罪入了世界,人心都受罪不同的挾制,當人面對罪的試探時,若不靠著神的保守,人很難勝過來自世界的試探〈請別誇口認為可以勝過,恐怕是試探還不夠大!〉。《羅馬書》七章十八節說,『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但感謝神!我們因信祂,有神賜給的新生命。『我們曉得凡從神生的都不犯罪,那從神生的,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不摸他。』(約壹五18)不論我們在世界上是什麼身分?有何種地位?唯有回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才可靠著神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
其次,《箴言》二十九章四節: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箴言》十四章三十四節: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這兩節經文提醒一國之君看重公平、公義是使一個國家蒙福,相反索賄的,結果不但敗壞官箴,錯亂一國的價值觀,腐蝕了國家的根本,更讓全民受羞辱。
Like Us on Facebook
希望陳先生在未來的日子,雖然處於有限的地上空間,但若真心認識天上的神,將來一樣有海闊天空的空間為他預備。」
陳水扁夫婦龍潭購地案定讞後,將創下中華民國史上首位卸任總統入監服刑的首例。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現任總統馬英九接受中央通訊社專訪時說他聽到後心情沉重、哀矜勿喜,並認為這是對政治人物最鮮明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