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 Andrew Yu看柴玲的寬恕論

2012 六月 27日, 星期三 9:09

作者: 敬群牧師(Rev. Andrew Yu)

最近我看到柴玲的《寬恕》一文,有的反對,有的默認。記得23年前,6月4日,政府為了鎮壓在天安門和平請願的學生,派軍隊和坦克車到現場。我在電視機前看到一個反對者站在坦克前用生命堵住坦克的去路,他的勇氣令我肅然起敬;隨後,我就聽到一陣陣機槍掃射的聲音,我立刻感到「糟了」!同時,我聯想到一定有好些學生倒在血泊中的慘像。

柴玲是當年天安門學生運動的領袖,如今她所提出的寬恕鄧小平、李鵬等屠殺者的言論一定令得不到在六四慘案中經歷喪子之痛的父母們的認同。對於這種反彈現象,我並不感到驚訝。其實,柴玲的寬恕論是和中國傳統文化的道德觀以及舊約聖經中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觀格格不入的。怎樣看待這個爭議事件呢?我認為,應先從心理學的角度剖析寬恕的含義入手。

寬恕,其英文是“forgive”。中文聖經又將此字譯成「饒恕」或「赦免」。我曾在美國心理輔導協會召開的全球年會中聽到一個有關饒恕的專題報告,講到饒恕有三個層面:

(一) 情緒性的饒恕——這種饒恕是容易改變的。

(二) 決定性的饒恕——較比情緒性的饒恕略有持久性,但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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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誓言性的饒恕——是無條件、徹底性的饒恕,這種饒恕不會發生改變。

美國的一位文學家有句名言:「饒恕是紫羅蘭被腳踩爛而發出來的香氣。」換句話說,饒恕不僅是個人的選擇,也是要付上代價的。若以上面三個層次來衡量柴玲的饒恕論,我認為她的饒恕是第三個層面的饒恕,即誓言性的饒恕。

其實,誓言性的,即徹底的饒恕和嘴巴上講的饒恕是有極大的分別的,而人只有靠著神的愛才能做到這種徹底性的饒恕。而在我50年事奉生涯中就遇見不少此類「誓言性饒恕」的例子。記得多年前,一位信仰基督教的曹姓空軍軍官帶著他的妻子和三個幼童乘坐三輪車趕路。途中一輛大卡車撞上他的三輪車,導致他的一個孩子當場喪命,妻子的一腳殘廢,其餘兩子身受重傷。後來,我教會的會友問曹軍官,肇事者要賠償多少金錢彌補他的損失時,我親耳聽見他回答說,「多少金錢也不能把我兒子從死亡中挽救回來。我買本聖經送給那個司機,希望他日後開車要小心些!」我想,他的「饒恕」也會感動天使拍手歡呼。

反觀柴玲的寬恕論引起激烈反彈的事件,基督徒應深思的是:對於曾參與天安門運動、如今成為基督徒的人對六四屠殺者應抱持怎樣的心態呢?應像柴玲一樣選擇饒恕?還是對兇手以牙還牙?或者是等兇手認罪悔改後才選擇饒恕?

六四慘案發生以來,有很多聲音出來呼籲當局平反。可是23年過去了,迄今仍未有什麼實際結果。當然,從公義的角度來看,無論現今的中國當局對六四是否平反,當時的中國掌權者對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大開殺戒就是絕對錯誤的。

可是,站在愛的角度而言,我認為有六四背景的基督徒應饒恕屠殺者,並為他們禱告,求神感動他們早日悔改信主,以免將來受地獄的永刑。正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為釘祂的人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也许,有人主張等兇手認罪悔改後才去饒恕。可是,中國當局平反六四仍遙遙無期,從六四事件迄今已23載,六四背景的基督徒還要帶著仇恨的心繼續等待多久呢?人生變化莫測,生命都掌握在神的手中,不是所有人都能等到六四平反與公開審判的那一天,若是基督徒含恨離世,豈不令人非常惋惜?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句耶穌的遺言不僅感動了柴玲,也感動了很多人。林語堂在他的著作《從人文主義回到基督信仰》把耶穌所講的這句話評為「世界上最美的一句話。」

我希望讀者對這句話也發生同樣的共鳴。

【作者為前曼哈頓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連續八次榮登世界名人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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