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獲高院支持 聯邦與加州婚姻法遭推翻

2013 六月 26日, 星期三 12:17

6月26日是全美傳統婚姻支持者最為痛心的日子。最高法院以微弱優勢裁定實行長達16年的「聯邦婚姻保護法」違憲,還推翻加州反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福音派領袖表示,高院為同性婚姻背書將給全美傳統婚姻造成沉重打擊。

最高法院在裁決書中指「聯邦婚姻保護法」歧視同性戀,讓人以為「同性婚姻比異性婚姻遜色」,違背了人人享有一切平等權益的美國憲法精神,也不符合美國主流民意。

「聯邦婚姻保護法」被推翻後,意味著在目前承認同性婚姻的12個州及華府,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將與異性夫妻無異,可以在納稅、保險、配偶移民、遺產繼承等諸多方面享受優惠和福利。

除推翻《婚姻保護法》,最高法院還推翻加州同性婚姻禁令的「8號提案」。2008年,加州發起公投通過這一提案,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禁止同性婚姻。

高院同樣以5票對4票的微弱優勢駁回「8號提案」支持者的上訴,恢復加州於2008年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不過高院並未指出判決適用於全美各州。預計最快25天後加州同性伴侶就可登記結婚,使加州成為全美承認同性婚姻的第13個州。

高院對婚姻法案的裁決受到福音派基督徒與傳統婚姻支持者的抨擊。紐約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協會主席黃宗澤呼籲信徒不要灰心喪膽,持守神聖的婚姻制度,繼續為國家守望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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