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過去透過文章揭露同性婚姻無任何立法的根據,並警告稱倘若立法者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勢必顛覆家庭倫常、貽害下一代,危及國家社稷。
在討論是否給同性婚姻立法時,柯教授認為立法者要辨明重要問題:「同性戀伴侶到底展現出什麼其他人際關係所無法展現的價值?或者說,同性戀伴侶能展現什麼兩性婚姻所無法展現或與之相同的價值?」
他認為,就人類生命與社會延續發展而言,同性性行為毫無創造性可言,無法自然地展現異性婚姻的核心價值;甚至不只沒有創造性,更可能是社會安全與福祉的威脅。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用意為何?其法理根據何在?同性性行為是否為國家當積極立法保障的性行為?所有意圖另立婚姻意義並相對化男女兩性婚姻之立法者有責任清楚告知國民其立法根據何在?」他讓立法者捫心自問。
柯教授還指出將同性戀關係法制化,表示法律承認性關係可以極端多元到跨越兩性的界限,不再限於男女關係,如此一來法律也就很難反對性關係也可不限於任何一種特定關係(例如多人、近親、人獸等),從而顛覆基本的家庭倫常。
「為什麼婚姻應有其倫常限制?而同性婚姻法或伴侶法沒有抵觸或毀壞這些基本倫常關係嗎?沒有破壞基本倫常所要規範與保護的人性價值嗎?」他一再要求立法者們嚴肅思考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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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柯教授還指出同性婚姻貽害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在他看來,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法制化後,學校的性教育、倫理教育、生命教育必然為之改觀,學校被迫要積極教育與同性戀相關或衍生的倫常教育。
「這種包含同性戀在內的所謂『多元性教育』是一種好的教育嗎?能幫助孩子得到健康美好的生活嗎?能讓孩子正確認識到整全的生命價值與性價值嗎?」他反問道。
他進一步表示,這種改觀將不會朝向更有倫常秩序,而是朝向更多元自由,其實也就是更混亂。如此一來,國家的性愛風潮必隨同性戀關係合法化而愈趨多元解放,以至於婚姻家庭之倫常日漸難以維持,性關係之混亂成必然趨勢,現今法律維繫倫常秩序的職能將癱瘓。
柯教授還說,「歷史為鑒,一個文明、社會或國家的瓦解與倫常失序、性混亂風俗有關。這些歷史教訓不可輕忽,我們這些就同性婚姻議題發表意見者都必須在這方面為國家社會的將來命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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