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女性變被告 回教律法違人權惹抗議

2013 七月 22日, 星期一 9:08

近日一名24歲的挪威女性達勒利芙(Marte Deborah Dalelv)在阿聯酋杜拜公幹時被強姦,在回教律法下竟以「婚外通姦罪」被判囚16個月。

這名女性任職室內設計。她被凌辱後,酒店大堂職員代為報警。之後她接受驗身,證明是被強姦後卻被控婚外性交罪。她最後透過長途電話聯絡挪威的家人,並向挪威大使館求助。

今年4月馬爾代夫亦有同類事件,一名15歲女孩遭繼父強姦後誕下嬰兒,夫更將孩子殘殺,但結果少女卻被判婚前性行為罪名,更遭鞭刑對待,事件引發183萬人網上抗議聲援,國際維權組織亦關注事件。

回教律法在國際人權標準下常受批評,偏離人性的事件時有聽聞。根據一些國家的回教刑事法,凡未婚懷孕的女性即屬通姦,不論是自願還是因姦成孕均一視同仁。此外,當事人要有四名男性回教徒作證人,目睹案發經過才能提出控訴。

更甚者,強姦者只要迎娶受害人便可免被起訴,但這對被強姦的女性來說無疑是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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