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宣教士:基督徒信仰經歷分享的再思

2014 五月 27日, 星期二 11:40

作者:蔡頌輝

上一期,笔者對「見證」,即「個人信仰經歷分享」在傳福音上的意義做了初步的探索。這一期,我想繼續提出幾個常見的迷思,來作進一步的反思和導正,並且嘗試為一篇好的生命見證提出要注意的事項。

我說過,見證的好處是讓聽福音的人不只是聽到抽象的信仰教義,也能從個別信徒身上看見神的真實。但見證的問題是,若處理得不好,聽眾很容易就以為台上分享者的主觀經歷是可以複製的。坦白說,很多見證給台下的聽眾聽起來就好像在說:「耶穌醫治了我,你若信祂,祂也必這樣醫治你!……耶穌使我事業成,來信耶穌,祂也能使你事業成!……耶穌應允了我的禱告,來信耶穌,你向祂禱告,祂也會照樣應允你!……」有時候,我真的感覺到基督徒和教會為了能夠吸引人來信耶穌,而無所不用其極,毫不在乎這些見證是否符合基督信仰的價值觀!這樣的結果就是製造了我們自以為是復興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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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祝福」到底是什麼?

上述所舉的見證問題何在?它們反映了一個基督徒常見的觀念,認為上帝特別祝福那些稱為「基督徒」的人。這或许不算完全錯誤,關鍵在於我們對「祝福」一詞的理解。問題是,有很多基督徒的「福」觀和世人並無分別。你一定聽過類似以下的論調:「世界上最先進丶最富裕的都是基督教國家!」另有人指著事業成、或嫁到好老公、或家裡兒女表現出眾等的信徒,說:「你看,上帝多麼的祝福他!」……當然,作為一個基督徒,我也絕對相信一切的福氣都來自上帝。然而,在未信耶穌的人中,事業成、嫁好老公、兒女傑出的也大有人在,為什麼我們不說上帝也祝福他們呢?再者,亦不見得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這樣「蒙福」,基督教國家也有许多問題,為什麼我們對這些事實視而不見呢?說穿了,我們只是盲目地相信我們自己想要相信的,並故意輕忽一些我們不想接受的。

可是,我們也確實看到一些人信主後才這樣「蒙福」的,難道信耶穌和這些事情一點關係也沒有嗎?當然有!但絕不是「簡單報償論」,以為他們會有這一天,只單純因為他們「是基督徒」。若真是這樣,上帝還真是偏心啊!那麼,若不是單純因為他們是基督徒,那又怎麼說這些「福氣」與信仰有關呢?我們相信,上帝是宇宙和人類的創造者,祂才真正知道人應當怎樣生活,所以祂將豐盛生活的原則啟示在聖經裡,那些因信耶穌而生活景況好轉的人,是因為他們信主後接受了聖經的價值觀、遵照上帝啟示的原則去生活的結果。例如,聖經教導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順服丈夫,當夫妻願意學著去實踐的時候,婚姻關係就得以改善;聖經教導做人要正直、溫柔、饒恕等等,當人願意在職場上加以應用的時候,他就漸漸更獲得他人的信任;聖經教導人要行善,當人願意學習付出的時候,就會經歷到喜樂。當然,這一切都不是瞬間達成的,過程中往往經歷過许多考驗、痛苦、失敗、忍耐和堅持。既然是這樣,當基督徒上台分享見證的時候,就應該更加著重於自己在信仰上的成長歷程,其中的軟弱、失敗、低潮當然也不能省略,而不是將重點放在結果上。

此外我們也必須承認,有好品質的生活雖然是神所賜予的福氣,卻絕不是基督徒的專利,頂多可歸類在「普遍恩典」(common grace,即指神賜給信徒也賜給非信徒的恩典)之下。上帝特別給基督徒的福氣是救恩、是與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是榮耀的盼望、是有意義的人生……。這才是新約聖經一再強調的祝福,甚至鼓勵信徒要不惜為這一切而輕看地上表面的「祝福」。基督徒的見證分享,應該讓人看出這些永恆福分如何改變和影響他今世的生活,以致在地上活出豐盛滿足的人生來。

越來越沒有見證可以分享?

你是否有種感覺,就是剛信主的那段時間常常經歷到上帝的作為(容我用「外在經歷」來定義,好與內心與神的交流區分開來),有好多見證可以與人分享,隨著信主年日漸久,就越來越沒有見證可以講了?為什麼會這樣?很多人普遍採取較負面的看法,認為那是因為剛信主的時候信心很單純,後來就慢慢沒有那麼單純相信了。換另一種常見的術語就是,剛信主的時候「靈命很好」,信主久了靈命反而越來越不好。這種看法基本上建基在一個有問題的觀念上:靈命越好、信心越單純(如禱告時相信必然會成就),經歷上帝作為的機率就越高。……真的嗎?當然,我們確實應該常常反省自己的靈命狀況,不要失去起初單純的信心、愛心和盼望。但我個人認為,外在經歷減少或许隱含著另一個比較的正面因素。這個因素可以說明,這種困惑在靈命成長過程中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怎麼說呢?

我們必須搞清楚,基督信仰的核心是認耶穌為基督、是人與神關係恢復,以及人因這新關係而被翻轉的生命,而不是信了對我有什麼好處。因信而得的好處確實存在,但那是因人與神恢復關係所產生的結果,它只是偉大救恩中的一個較小、較不重要的部份。正如上文所述,即便有,「好處」的重點應該在屬靈的福份(弗一3~14),而不在屬地的。不過我們必須承認,很少人會因為單純要認耶穌為主而相信他,人會相信大都是出於「好處」(不管是外在或內在,如有平安、喜樂、滿足等),我覺得這也無可厚非。只是信的人在靈性成長的過程中,應該越來越不以自己、而以基督為中心:他更享受於擁有主本身,而不是享受那些經歷;他更關心自己是否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神有沒有成全他的所求;他更追求自己的生命能榮耀主,而不是主為他做了什麼。當我們還是信仰上的嬰孩的時候,我們需要许多對神的外在體驗,好堅固我們對神存在和祂的屬性(祂的愛、信實、智慧等)的信心,所以上帝會讓我們更容易經歷到祂。信仰漸漸成長以後這種經歷會減少,好讓我們好好地想一想:「到底我所渴望的是從信仰得到的好處,還是渴望耶穌自己?當我從上帝那裡得不到我所求的東西時,我是否仍然繼續相信祂、愛祂呢?……」換言之,如果我們所關注的仍然是信耶穌的了什麼好處,而不關心所信的耶穌到底是誰、享受單單因為祂而有的(而不是因為祂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有的)喜悅,那意味著我們的靈命還是很幼嫩的。

因此,信主久了,若覺得沒有太多具體的事件可作見證來與人分享,一方面我們可以省察一下是不是有些神的作為我們輕忽了,或沒有放在心上,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將焦點更多的放在自己的生命因信基督而產生的改變上,無論這種改變是道德的、品格的、生活的、或是人生志向上的。坦白說,很多別人的信仰經歷不是我們能複製的,但別人對信仰的委身和追求卻是我們可以學習的,儘管此類見證聽起來不是那麼神奇和戲劇性,卻往往更加激勵人和對聽眾有幫助。

講見證的目的是什麼?

我希望讀者看這兩篇文章以後的反應,並不是「原來很多見證都不可以講」,而是「原來還有很多見證可以講」!嚴格說起來,聽過了這麼多見證,筆者確實認為有一些見證不應該講的,或者至少不應該那樣講,尤其是一些聽起來非常戲劇性的見證。畢竟,講見證的目的並不是要引起別人的羨慕,也不是要讓人以為自己的生命經歷可以完全在他的身上重複。當我們在講一些較特殊的見證的時候,記得不要把焦點放在事件本身,更要凸顯事件背後所彰顯的神的屬性以及個人的成長。另一方面,我覺得還有很多被埋沒的信仰故事應當拿出來講,尤其是一些聽起來近乎平凡卻有血有肉,又能反映神在人身上改變之大能的經歷。

筆者上主日才聽見一個很棒的病痛見證。那見證中沒有神蹟性的醫治,反而是極其痛苦難熬的療程和當事人內心的掙扎。然而,見證讓我看到見證人對生命的盼望、看到了苦難中不能掩飾的喜樂、看到了周遭的弟兄姐妹所傳達的愛、看到了神隱藏在苦難背後莫大的祝福……

我想說,這是多麼美麗的神蹟!

(注:本文轉自《華傳》,作者蔡頌輝為神州華傳宣教士,目前在台灣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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