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今日作出最終判決,同性婚姻合乎聯邦憲法,全美50州必須承認同性婚姻。
最高法院是以5比4的票數,作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負責此案的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在28頁的判決書中表示,同性伴侶要求在法律之前,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與尊嚴,最高法院決定賦予他們這些權利。
在過去廿年來,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雙方通過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條文遊戲在法庭上爭取自己的權利,勝負難分難解。1998年至2012年期間,全美有30個州通過法案禁止同性婚姻。2003年至2013年期間,多個州亦開始通過下級法庭推翻同性婚姻禁令,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3年6月23日,最高法院對「聯邦婚姻保護法」作出歷史性裁決,以5比4的投票結果判定「聯邦婚姻保護法」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條文違憲。該判決結果改變了美國社會以異性婚姻為骨幹的結構文化,迫使聯邦政府在法律認定、稅務優惠、福利措施上賦予同性戀伴侶和異性戀夫妻相同的權利。同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在「聯邦婚姻保護法」違憲的基礎上,推翻了加州反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1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州,同時開始頒發同性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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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同性婚姻合法之門在各州大開,不同的幾個聯邦上訴庭駁回了弗吉尼亞、印第安納、威斯康星、俄克拉荷馬和猶他州的同性婚姻禁令,判決後來還影響了愛達荷、內華達和鄰近的一些州,一下子超過7成美國人是住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州。
雖然2013年的高院裁決的確為各州的同性婚姻合法鋪平道路,但始終未解答最根本的問題:究竟聯邦憲法是否承認同性婚姻?或者說各個州是否有權禁止同性婚姻?今日高院的歷史性判決正式結束了全國各州廿年來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上的爭議。
美國總統奧巴馬第一時間在Twitter發文,認為這是「美國邁向公平的一大步」,同性伴侶終於能像其他人一樣、合法結婚,這是「愛的勝利」。白宮的臉書頁面圖樣更換上了代表國際同性戀群體的「六色彩虹」顏色。Google 和YouTube也轉換了「六色彩虹」心形和人鏈手拉手的圖案。
若翻開同性婚姻案的歷史,可發現一個奇妙的巧合:最高法院多次在6月26日宣判同志權勝訴。2003年6月26日,最高法院以6比3票數宣布德州的反雞姦法例違反聯邦憲法;2013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則推翻了加州反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今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則作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終裁決。
全美的同志群體聽聞最高法院的判決後,紛紛組織慶祝活動。本週末舊金山一年一度的同志遊行相信會被推至高峰。全球各地媒體也盯住高院宣判一刻,網上可見許多亞洲的民眾和媒體在凌晨時分第一時間轉發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