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近日通過了一項修訂了家庭法的提案,其中建議承認外國公民在其他國家的離婚判決,受到當地天主教領袖強烈反對。
今年春季一項民調發現,6成菲律賓人贊成在婚姻已無可挽救的情況下允許婚姻。
菲律賓1950年起禁止離婚,但近年來國內就離婚議題熱烈討論下,加上2011年同為天主教國家的南歐小國馬耳他共和國在公投下通過離婚合法化,使得公眾和輿論開始提出法律上允許離婚的訴求。
家庭法有關承認海外離婚判決的修訂受到菲律賓天主教主教團的高度重視。主教們認為此修訂將造成離婚的全面合法化,令菲律賓人可以在國外離婚並再婚。利巴教區的總主教拉蒙·阿奎列斯(Ramon Arguelles)認為此提案背後有明確的意圖,要將離婚法在菲律賓重現。
但是主教團一再聲明堅決反對離婚合法化,不讓它辱沒婚姻結合的神聖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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