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權、人權、政權三者何大?唐崇榮牧師在一教牧講座總結出神權絕對高過人權;人權絕對高過政權;政府為服務和保障人權。
人權基礎在於神權
唐崇榮在分析三權時,先行談神權與人權,從神的形象講人的尊嚴為切入點,再以此講人權。
他舉例,孫中山與甘地的革命家或人權領袖,他們對民權的觀念都是從基督教的信仰產生出來的。此外,宗教改革以後,西方對人權重新演譯和定義,認為「人權是建立在神的形像和樣式、在這個神聖尊嚴的基礎上,而這個信念也從此成為人之為人不可質疑、最基本位份的一個重要基礎。」
神權賦予政權 聖徒受害教會復興
唐崇榮繼而論政權,他指政權由神權而來,神賦予權柄給政府。不過這衍生一個問題:神會否任憑暴政危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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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人類歷史看,神不會任憑政府踐踏人權,最終神的公義會彰顯,因為政權在於神權手中。這又衍生另一個問題:神為何容許無辜的人受害?唐崇榮從三方面解釋。
當政權踐踏人權,受害的人包含罪人和聖徒。罪人本應為自己所犯的罪受審判,在暴政下他們犧牲生命只是神的審判超越時間進度。至於聖徒受遭害,反而令教會興旺,教會興旺在於能否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受迫害、與基督聯合,意即基督復活時教會與基督一起。
因此聖徒被暴政蹂躪人權可以被理解為:「基督釘十字架是神救贖工程的預定,聖徒受逼迫是教會得勝的結果」,兩者聯合就看到其中的奧秘。基督徒被暴政迫害是一種被動的苦難,但可以從被動中採取主動,甘願承受苦難以此榮耀神。
人權被踐踏起革命?
那麼,人權被政權逼迫的時候,人民可否起革命?唐崇榮沒有正面指出可否,但他強調,所有權柄都是由神而來,朝代更換是人類歷史常規,沒有一個政權在地永遠長存,但神的寶座卻永遠安定在天。
另方面,對於羅馬書13章保羅所說順服政權,唐崇榮解釋,人要順服的政權是能夠保障人權的政權,如果神特別興起一個人給他託付使命、勇氣,消滅瘋狂行為的暴政權,唐崇榮認為,這是神與該人之間的事情,而不是每個人的事情,我們不可隨便批判或攔阻該人。
最後,唐崇榮重申:「神權是絕對高過人權,人權是絕對高過政權,政權只是用於服務和保障人權。」神始終是萬主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