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近月裁定一名高中足球教練擁有憲法權利,可以在球隊比賽後在50碼線處祈禱,此乃法院在公共生活擴大宗教地位的最新舉措。
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M. Gorsuch)在裁決時指出,教練約瑟夫·肯尼迪(Joseph Kennedy)的祈禱受到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護,他寫道:「尊重宗教表達,對於自由和多樣化美國人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無論這些表達是在聖殿還是在田野上,也無論它們是通過口頭表達還是低頭表現出來。」
首席大法官小約翰·G·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亦指,支持宗教權利,尤其是基督徒的權利一直是法院領導的標誌性項目。
但有法官反對裁決,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反對該項決定時寫道:「大多數人已經誤入歧途,因為他們將學校官員的宗教權利置於學生的宗教權利之上,學生們可能會感到參加宗教活動的壓力。」
該名中學教練肯尼迪在西雅圖附近華盛頓州布雷默頓的一所公立高中擔任助理教練。八年來經常在賽後祈禱,學生們也經常加入他的行列。他還在更衣室帶領學生參與祈禱,其後學校將他辭退,肯尼迪也沒有向最高法院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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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社會也引起迴響,網民紛紛回應,支持和反對各有不一。
支持者認為基督徒在公共地方自由表達信仰,空間已經越來越狹小,今次裁決是伸張正義的表現。
但有反對者認為,教會與政治必須分開,基督徒可以在私人地方祈禱,但不適宜在公共場所,或學校地方。
另有網民認為,聖經科目是外來者植入公校,如果學生拒絕祈禱可能會被欺凌,美國憲法賦予每一個人擁有自由,追求本身的信仰或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