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幾位自認是"跨性別"的人。我對有人在性別認同上如此困惑感到震驚。聖經對此有何教導?我該如何回應?
有人提出上述在很多基督徒看來非常棘手的問題。"Preach it, Teach It"事工董事會主席湯姆·特里(Tom Terry)回答了這個問題。他的回答既明智又平衡,會給基督徒帶來一些啟發。
注意:這篇文章討論的是跨性別運動的靈性影響、問題和解決方案。文章並不涉及跨性別的政治或文化影響。在這裡,我想談談有關"跨性別"的靈性真理,以及基督徒應該如何在關係上回應他們。如果你想了解政治、社會或教育方面的討論,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
跨性別和變性人的問題已經成為政府、媒體和社交媒體的討論話題。男性跨性別者進入女子體育項目,破壞了女子體育競爭的公平性。拜登總統任命了一名跨性別者為衛生助理部長。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在新聞中看到的越來越多。
許多人對跨性別或變性人有一種自然的厭惡反應。這實際上是對表面上如此不正常的事情的正常反應。然而,這種異常對接受跨性別生活方式的人也是破壞性的。不僅對那個人有害,對愛他或她的人也有害。
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跨性別者?雖然我們在公共政策層面上應該有回應,但我更關心的是我們對個別跨性別者的關係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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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生活方式的背後是什麼?
我們首先必須問,跨性別認同或感覺的來源是什麼?事實上,這種行為可能有多種潛在來源,我們應該簡要考慮它們。
哪些因素最能描述跨性別行為的來源?跨性別生活方式可能有至少四個潛在領域的起源或貢獻因素。這包括:
- 精神疾病
- 生物影響
- 關係虐待
- 文化和社會影響
- 罪
美國醫學會曾將某些行為(如跨性別行為)歸類為精神疾病的產物或症狀。但隨著美國文化向左傾斜,醫學會也發生了變化,現在將跨性別定義為一種偏好。這可能是一個政治決定,而不是醫學決定。有些人將跨性別歸類為精神疾病,因為跨性別(尤其是變性)不僅否定了文化規範,也否定了生物規範。無論你對精神疾病問題的立場如何,許多人同意跨性別行為超出了性別認同的規範。
跨性別的感覺和生活方式可能是生物性質的嗎?是的。我們已經從醫學研究中知道,有許多生物問題導致非社會行為。人們可能有生物傾向於憤怒和暴力。但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會因為他們受生物影響而免除他們的責任。
生物學不是道德決定因素。生物學講的是本體論,而不是道德。似乎有一些證據表明,同性戀受生物影響(不是決定而是影響)。這適用於跨性別者嗎?我認為是的。但如前所述,這並不免除他們的責任。
有證據表明,許多採用跨性別生活方式的人之前以某種方式受到過虐待。虐待對人們造成可怕的影響,常常使人的思維和情感偏離規範。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處理虐待的影響,幫助跨性別者康復。
文化和社會影響可能是推動跨性別生活方式的強大力量。當一個人在感覺自己不合規範、未被同齡人或家人接受,甚至只是孤獨時,跨性別社區看起來像是避難所。他們宣揚接受,反對任何批評他們選擇的人。這種社區對青少年和年輕人特別有吸引力,因為他們正在確定自我認同並尋找自己的"部落"。
最後,是罪的問題。如前所述,聖經將所有問題歸結為罪。儘管一個人的跨性別生活方式可能受精神疾病、生物影響、關係虐待或文化影響的影響,罪仍然是一個因素。
多年前關於同性戀的許多相同論點也被提出。如果同性戀受生物影響,這是否意味著一個人可以免除那種罪?一點也不。聖經並不以這種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仍然有選擇和罪的問題需要解決。其他所有罪也是如此。考慮暴飲暴食、我們國家的肥胖現實和當前的減肥藥熱潮。它們從生物學上起作用。但我們選擇過度飲食和不關心上帝賜予我們的身體的決定仍然是我們的。
聖經中怎么看跨性別?
在聖經中,你不會找到具體討論現代跨性別問題的經文。但有一些經文廣泛涵蓋性問題,可以應用於跨性別者。現在,應該注意到這些經文毫不含糊。可能有人認為這些經文是不友好的。然而,這並不減損或駁斥這些經文的真理。聖經直言不諱地說,跨性別是罪。經文譴責它。但經文也給出了我們在關係上如何回應跨性別者的指南。經文既直接講真理,也充滿同情。
讓我們一起看一些經文: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欲,他們的身體就彼此玷辱。他們將上帝的真理變為謊言,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這造物的主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4-25)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馬書1:28)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32)
「因為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馬書7:18-19)
「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拉太書5:17)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馬書8:6-8)
保羅對性犯罪的教導意味著什麼?
從保羅的書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堅決譴責性罪及其變種。這包括在更廣泛的背景下的跨性別和變性行為。而且,保羅不僅譴責這種行為,他明確表示這樣的人將不能進天堂(哥林多前書6:9)。
有些人對使用保羅語言的基督徒感到憤怒。這些現代人譴責任何使用這種"不愛"語言的人。但他們忘記了保羅使用相同的語言來譴責「販賣人口的、說謊的、背誓的」(提摩太前書1:10)。
你上次譴責人口販賣者是什麼時候?對一個人口販賣者說你會下地獄,這就是不愛嗎?你呢?你上次說謊是什麼時候?事實上,保羅進一步使用相同的語言譴責「姦淫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哥林多前書6:9-10)。
習慣性醉酒?現代人不是被告知酗酒是一種疾病而不是罪嗎?但保羅沒有做出這種區分。保羅可能因為譴責罪而被批評為"辱罵的"或"不寬容",使用強烈的語言和不妥協的立場。但這僅僅是現代世界觀的錯誤理解。
注意,沒有人抱怨保羅用來譴責這些其他類別的語言。保羅的語言不是"不愛",它只是關於永生的事實聲明。
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跨性別者?
如果跨性別和變性僅僅是選擇問題,那麼這些選擇應該被勸阻,這勸阻是出於愛心, 而非定罪。
如果跨性別者有被虐待史,那麼要以仁慈和善良,細心耐心地引導那個人走向正確的方向。
如果跨性別者正在與精神疾病或生物問題作鬥爭,那麼要溫柔善良,並指向基督,努力幫助那個人康復。
如果一個人的跨性別生活方式是罪的症狀,那麼所有的罪都需要通過悔改來解決。耶穌已經為罪做了最終的贖罪祭。悔改不僅是停止罪的問題,更是讓上帝通過悔改和接受基督的救贖來更新我們的思想。悔改意味著一個人改變主意,轉向上帝,放棄他或她的舊生活。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時間。每個人都不一樣。每個罪人都有不同的掙扎。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在真理上堅定不移,但在關係上也要充滿愛心和耐心。
「但要在愛中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4:15)。
(資料來源: Preach It, Teach It 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