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整國際收養政策引發對收養兒童文化的討論,傳統觀念的偏見不僅影響社會認知,還波及中文聖經翻譯,凸顯重塑收養觀的重要。
中國基督教日報(China Christian Daily)報導,中國正式宣布調整國際收養政策,今後,除外國人收養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或繼子女外,國家不再將兒童送出國收養。根據統計,自1992年實施《收養法》使國際收養合法化以來,已有超過16萬名中國兒童被外國家庭收養。
文化偏見影響收養觀念
文章引述華南地區相關事工負責人指出,長期以來,包括基督徒在內的許多中國人對收養有著深刻的誤解。中國的傳統觀念認為,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係是不可靠和不穩定的,總是有破裂的危險。這讓許多養父母擔心有一天他們的孩子會發現自己的身世並離開去尋找他們的親生父母,或者親生父母可能會再次出現並要求孩子歸還。在這種情況下,養父母發現自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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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偏見影響聖經翻譯
對收養的文化偏見甚至影響了中文聖經翻譯。在《中文和合本》和《當代聖經》等版本中,「領養」一詞明顯缺失。然而,聖經原文以及許多英文譯本經常使用「adoption」(領養)這個詞。
基督教神學中的收養觀
基督徒需要了解聖經對收養的觀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收養常被視為一種恥辱。然而,在基督教神學中,收養被認為是一種高尚且充滿愛心的行為,人們需要重塑對收養的理解並重新獲得正確的觀點。最重要的是,教會和基督徒必須培養出符合聖經的收養觀。
每個基督徒都透過上帝的領養行為成為上帝的孩子。首先,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4)。原文的確切意思是「祂預定我們被上帝領養」。其次,神收養我們不是因為祂需要孩子,而是因為人類需要一個家。從精神上來說,每個人都是需要家庭的孤兒。最後,上帝的收養是付出巨大代價的。祂付出了最終的代價,獻出了祂唯一的兒子耶穌。為了讓我們成為祂的孩子,神承擔了全部的代價,無條件地收養了我們。
神的愛與收養
唯有明白神的愛,我們才能把愛延伸到孤兒、被遺棄的孩子身上。聖經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神的愛是一種收養的愛。我們可以透過向無家可歸者提供金錢、食物或衣服來幫助他們。我們也可以透過分享福音並幫助罪人脫離罪惡的生活來愛他們。但我們會歡迎他們加入我們的家庭嗎?對大多數人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人類的愛是暫時的、有限的。
沒有一個家庭願意選擇生一個殘障的孩子;即使是親生父母也常常在這種情況下掙扎。那麼,養父母擁抱不是自己骨肉的殘障兒童的可能性有多大呢?但這正是上帝所做的,祂收養了我們,不論是生病的、殘疾的、不被愛的,這就是聖經對收養的看法。
舊約與新約的對比
比較舊約和新約時代,舊約是律法時代,而新約是福音時代。例如,雇主可能會容忍一個難相處的員工,但如果那個人是家人,就會改變一切。這種轉變反映了舊約和新約之間的關係差異。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說:「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在古代,收養通常意味著收養一個孩子作為僕人,一個生活在如果達不到期望就會被遺棄或出售的恐懼之中的人。相較之下,神的收養是植根於愛和無條件的接納,如果不了解上帝收養的愛,就無法希望更新對收養的看法,也無法找到愛不可愛之人的力量。
歷史見證
文章引用在第一世紀,基督徒遭受羅馬帝國的嚴重迫害,但許多人收養了羅馬棄嬰。當羅馬道德敗壞、無法建立公共道德秩序時,教會和基督徒挺身而出。他們收養棄嬰等愛心行動,為社會留下了見證,樹立了有力榜樣。
結論
總結來說,社會越混亂,教會和基督徒就越需要採取行動。透過理解和實踐聖經中的收養觀,我們可以改變對收養的偏見,並在我們的社群中展現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