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三藩巿上訴法院推翻了同性婚姻,三藩市及十多位同性戀夫婦現正準備向加州最高法院再次提出上訴。
根據《美聯社》報道,三藩巿上訴法院上月裁決加州把婚姻的定義限制於一男一女之間,並不違反國家憲法所保障的同性戀者權利。可是,同性戀運動擁護者希望能推翻此項裁決。
大法官將會在90日内宣佈是否接受上訴。如果加州最高法院決定接受上訴,預計需要大約超過一年的時間來決定對於同性婚姻的處理。
十月初,位於三藩巿的加州第一區上訴法院以二比一票通過,指要改變「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傳統定義不是法院、而是州議會的範圍,因爲在2000年,61%三藩市的選民支持第20號提案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同時,上訴法院更指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並不對同性戀者造成歧視,因為美國的同居伴侶法賦予登記伴侶擁有已婚伴侶一樣的大部份權利。
由7名成員組成的加州最高法院其實並無義務復審上訴法院的裁決。如果最高法院不願受理的話,上訴法院的裁決將維持原狀。
2004年,三藩市市長容许同性戀伴侶在市政廰註冊結婚,引起了全國的關注。後來,三藩市法官立刻終止婚禮進行及把所有已發出的4,037張結婚證明書作廢。他又決定市長並無權製造婚姻法。同年,0麻州成為美國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份。同性戀運動擁護者都視加州為最有盼望能夠進一步拓大同性戀運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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