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等教會組織日前均在其網站上公佈了對《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書》的回應,表達對2007、2008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的期盼,並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提出建議。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屬下的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在《回應建議》中表示:「本委員會仍以積極態度繼續表達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努力承擔建設香港的未來。而本委員會對於第三號報告作出回應建議的基本原則是,應加快民主步伐及擴大民主空間,不遲於二○一二年以前儘快邁向全面普選;選舉辦法應簡明及讓全部選民有平等參與的權利。」
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又表示,雖然協進會支持在二○○七年及○八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並且認為人大委員會主動對有關條文釋法是非必要的,但他們仍然「尊重及遵守人大委員會的決定」。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神學牧職部社會關注小組亦表示,今年9月12日的立法會選舉投票人數高達178萬,顯示港人在政治上日趨成熟,支持民主的選舉制度。他們「期盼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能聆聽這大多數港人的民主訴求,重新考慮在○七、○八年實行兩個普選。即或中央政府已否決○七、○八年兩個普選,亦應說明香港甚麼時候才可以實行兩個普選」。他們又表示,「期望二○一二年香港人能夠以全民直選方式,普選出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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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未來政制發展方面,未能實現兩個普選之前,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希望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擴大現有的「(一) 工商、金融界、(二) 專業界,及(三) 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三個界別,每界別由200人增加至400人,即共1200人;而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仍維持為200人;再加所有由選舉產生的區議員(現約有400人),共組成約1800人的選舉委員會」。每100名委員可提名一位候選人,提名人上限為120名委員,且以2012年為目標,實現行政長官的普選。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神學牧職部社會關注小組則認為,「單只考慮增加選舉委員會人數(由八百人增至若干)、或增加選舉委員會的組成界別(由卅八個組成四個界別增至若干),從根本上無助于使行政長官被大多數港人認同及授權」。因而他們希望全面擴大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民範圍及數目,「以組成具民選成份之選舉委員會,再由他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及選出行政長官」。
關於立法會選舉,協進會和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都表示希望2012年全面取消 能組別,全部議席由直選產生。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又建議取消比例代表制,而改以單議席單票制選出各分區直選議席;並提出對 能組別選舉的改革建議,讓選舉容納更多人的參與,更具普選精神。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書》於今年5月發表。報告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為主要內容,參照現行規定提出可考慮予以修改之處,並向社會各界徵詢意見及具體方案。所有意見及方案提交已於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書》全文可於 http://www.info.gov.hk/cab/cab-review/chi/report3/ 下載。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回應建議全文可分別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