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馬來西亞回教婦女9年前改信基督教後要求去除身份證上回教身份登記,經過多次訴訟,馬來西亞法院週三再次駁回其申請,事件引起各方對大馬宗教自由情況的關注。
根據《美聯社》報道,涉案主角Lina Joy原本是一名馬來西亞籍回教徒,原名Azlina Jailani。她在1998年改信基督教,同時向馬來西亞人口登記機關申請改名為喬伊(Lina Joy),當局通過把身份證上的名字改變。
馬來西亞福音派基督徒團契(National Evangelical Christian Fellowship Malaysia, NECF Malayia)資料顯示,後來她向馬來西亞高等法庭申請除去身份證上的伊斯蘭教身份,2001年高等法院駁回其申請,大法官所給予的理由是「根據馬來西亞國家憲法,所有馬來西亞籍人士均信奉伊斯蘭教」,因此所有馬來西亞人都不能改信,而且他指「所有有關改信的事宜只會在伊斯蘭法庭受理」。
現年43嵗的Joy辯稱自己已經是一位基督徒,理應不再受到伊斯蘭法律的限制,因此多年來一直不斷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30日最高法院由三位大法官組成的小組在再度駁回她的申請,以2比1的票數裁定,只有伊斯蘭法庭有權移除她的身份證上的伊斯蘭教身份。
《美聯社》報道指,三位大法官中唯一一位支持Joy的是一位非回教徒Richard Malanjum,他說要求Joy到伊斯蘭法庭提出改信申請是「不合理」的,因爲伊斯蘭教條不容许改信,改信者即要面對監禁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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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馬來西亞約2,600萬人口當中有近六成是馬來籍回教徒,他們的民事、家庭、婚姻、個人權益等都是由伊斯蘭法庭處理。馬拉西亞其他小數族裔,例如華裔、印度裔及其他社團,都由馬來西亞一般法院所監管。
抖纏6年的Joy一案,反映到馬來西亞宗教制度的存在問題。馬來西亞憲法中並沒有註明如有人從回教改信基督教、印度教、佛教或其他宗教之後,適用於哪一個法制。另外,雖然馬來西亞的憲法中註明「馬來西亞是一個非宗教國家」,可是卻又承認伊斯蘭教是官方宗教。
Joy一案一直備受國際關注,馬來西亞當地的福音派基督徒也深切留意案件發展。NECF Malayia網站上記錄了整個案件發生經過及正反雙方的論點,並呼籲信徒為Joy及負責審案的法官祈禱。
Joy自1990年開始參加天主教會,8年之後受洗,並且與她的家人斷絕關係。2006年初,她和她的印度籍天主教徒男友因害怕被激進回教分子攻擊而躲藏。Joy的案件聆訊當日,近200名回教青年到街上遊行,高呼「真神偉大」,支持法院的審決。另外,支持Joy的回教徒律師收到了死亡電郵的恐嚇。
根據《路透社》報道,馬來西亞基督教協會(Malaysia\'s Council of Churches)對裁決表示十分失望,但是仍然盼望著「憲法容许所有國家公民有權選擇及實行個人宗教信仰」的可能性。
「我不認爲這個裁決有任何理由阻止個人行使該權利。」 馬來西亞基督教協會總秘書 Hermen Shastri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