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塔光舊約講座 還原「榮耀」本意

2007 十一月 27日, 星期二 5:46

「榮耀」這個詞對於信徒最熟悉不過了,它在聖經出現多達489次,經常和神聯繫在一起。不過,真正瞭解「榮耀」在聖經的含義的人可能為數不多。上週末紐約南塔光聖經學校就對「神的榮耀」進行專門講解。

校長顧奇偉牧師表示,很多信徒對「榮耀」的理解僅停留在字面的意思。根據字典「榮耀」有四種用法:一個是描述大自然之美麗(例如草木茂盛,欣欣向榮);一個是描寫家庭興盛、繁榮;還有就是和「恥辱」相對;最後就是有「光榮」的含義。

「但神的『榮耀』有完全不同的定義。」他說,該字彙基本意思來源於動詞「看重」、「器重」,後來引伸到「放光芒」和「尊容」,意思是佩服和敬畏那高貴的品德,特別榮耀神聖的地位、富裕的財產等。

該詞彙還經常和神榮耀的光輝聯繫在一起。比如,神將「榮耀」、「尊容」作為冠冕賜給聖潔不犯罪的人(詩 8:5) ,這表明神創造的恩典。不過顧牧師指出,聖經多處的「榮耀」還是描述神超過萬物之上的地位(詩57﹕5-11,108﹕5,113:4,138﹕5) 。

簡單來講,神的「榮耀」表現為可見的美麗奪目、燦爛輝煌和富裕滿足(創31﹕1,哈2﹕9)﹐同時也表示以色列祭司服事神的地位值得尊重(出28﹕2,40) ,以及將軍得勝歸來的獎賞(詩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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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榮耀」還有特別尊重和敬畏的意義。因為榮耀最重要是指出以色列百姓敬拜神行動的結果,在此意義上﹐以色列民眾在公開場合用詩歌和傳達信息來尊敬神(詩29 ﹕2等)。但是當以色列人離開神,神的榮耀就離開他們(撒上4﹕21-22)。

另外從實踐意義理解,神的榮耀是指他實實在在地光臨在他的百姓中,顯得那樣有力、那樣奪目、那樣聖潔。

以上是舊約聖經有關「榮耀」的解釋。接下來,顧牧師又簡單總結了新約中「榮耀」的五點含義。首先,人過去都是榮耀自己,虧欠上帝的榮耀(羅3﹕23);其次,榮耀是神的(太6﹕13)。

再次,耶穌基督通過十字架使得羞辱變為榮耀(太27﹕27-31,賽53﹕1-12);第四:保羅看見神的榮耀之光無法站立(徒22﹕11);最後,基督徒人生的目的應是榮耀主耶穌,而不是榮耀自己(約12﹕2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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