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看作人生的大事,因此擇偶問題就顯得相當重要,它直接決訂婚後生活幸福與否。特別身處家庭破裂和瓦解的時代,基督徒如何正確擇偶、建立模範家庭更為重要。上週末,真愛家庭協會會長葉高芳牧師,在紐約新城歸正教會主領特會時,就此問題給予清晰講解。
對於年輕基督徒如何擇偶問題,葉牧師給出兩大考量——條件上考量和愛情考量。這兩樣構成基督徒擇偶所遵循的原則。
條件上的考量分為:外表、嗜好、個性、品格(包括倫理道德、責任感)、人生觀與價值觀(和個人信仰密切相關)。
葉牧師表示:「這些排名分先後,越在後面的越重要。所以,基督徒在選擇配偶時,要率先考慮對方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品格,最後才是外表。」
而且,越是重要的因素越是不能妥協,比如絕不能圖其外表而忽視人生觀與價值觀的差異。
至於愛情考量則有四個層面:激情的愛、友情的愛、親情的愛和真情的愛。毫無疑問,情侶因彼此相愛而走進婚姻的殿堂,可是要清醒認識這個愛究竟是何種愛。
葉牧師說:「組成婚姻關係所需要的愛必須包括這四個層面,否則婚姻較難經受各樣考驗。」
這就說明社會上很多家庭破裂就是由於缺少某些層面的愛而導致,尤其相當多的夫妻之間的愛往往是「激情的愛」即肉體的愛,所以這樣愛的關係很難長期維持下去,結果造成家庭悲劇和社會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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