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等法院今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聆訊

2008 三月 4日, 星期二 14:17

【本報編譯】周二加州高等法院將會就同性婚姻合法化進行聆訊,屆時保守派法律組織將會與同性戀運動活躍人士當面對質。

兩個美國最大的維護家庭保守派組織Alliance Defense Fund及Liberty Counsel將代表出席聆訊,表明爲了家庭、文化和下一代的著想,加州法院絕對不能重新把傳統一男一女婚姻下定義。

據悉,根據ADF已提供的供詞上,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特別強調2000年的一項名為22號提案的投票結果。22號提案主張婚姻的定義為一男與一女之間的結合,當時加州選民都熱烈地贊同了該提案。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警告如果法庭無視這項投票結果所代表的選民意愿,將會犯上司法專制(judicial activism)的錯誤。

「政府應該推動並且鼓勵強壯的家庭。目前的情況來看,能夠保護家庭的婚姻法卻正被那些希望滿足個人目的的政治利益人物所侵犯。」ADF的代表律師表示。

「加州選民投票之後所通過的法例是把婚姻定義為一男與一女的結合的。加州市民知道這就是強壯的家庭的基礎。但是某些有特別興趣的人士卻在嘗試要求法庭重新定義婚姻,超越自由民主的法律程序。」他繼續說。

另外,同性婚姻提倡者的代表律師卻反駁禁止同性婚姻等同於種族歧視,所以是不合符加州憲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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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美國唯一在法律上允许同性婚姻的是麻州。

周二將要進行的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聆訊是多年來加州高等法院處理婚姻問題的結果。早在2004年,當時的三藩市市長 Gavin Newsom在三藩市市政廳承認了近4,000對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伴侶結婚。後來,加州政府高等法院把所有的同性婚姻證明書作廢,裁定市長超越了他的權力範圍。

加州法院開始陸逐接到许多反對及贊成同性婚姻的案件,最後高等法院法官 Richard Kramer正式宣判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一件案例。2005年三月,Kramer聲名目前加州的婚姻法禁止同性婚姻本身就是不合乎加州憲法的,但是在反對同性婚姻的保守派的聲辯之後,加州上訴法院於2006年10月推翻了Kramer的裁判。

加州最高法院將會重新通過6件案件重新複核2006年的裁判。其中有4件是由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三藩市市政府及同性戀者組織提出的;其他兩件則是由維護家庭組織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 (CCF) 及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 提案22號,他們提出保護目前加州的傳統婚姻定義。

周二的聆訊上,加州法院普通律師、代表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的律師、CCF及提案22號的律師們將會全力對抗同性戀運動者。除了控辯雙方外,聆訊上的七位大法官亦會考慮由超過40個不同組織所提交的意愿文。

[資料來源:The Christia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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