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4月24日

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章1節)。
2008 四月 23日, 星期三 11:53

「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章1節)。

真信心把信件投在郵箱裏以後,就讓它去了。不信把信件放在郵箱口,執住一角,不肯脫手;同時又詫異回信還沒有來。在我的書桌裏有好幾封寫就了好久的信,到今天還沒有發出去,因為我不確知地址有否錯誤。它們對於我和我的親友還沒有發生什麽關系。它們也永遠不會發生什麽,除非我把它們投在郵箱裏,完全信托郵局。

真信心就是這樣。它把事情交給神以後,就讓它去了。神就成全。詩篇37篇5節說得頂好:「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但是我們不交托,神就不成全。信就是接受,或更准確一點,領取,神所預備的禮物。讓我們前來相信,交托,接受,在我們以順從的態度,開始接受之前,我們是不會完全認識我們所得的祝福。——譯自《在地上的天上生活》(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

貝遜博士在他年輕的時候,遇到一位老婦人。她焦心憂慮她的兒子。貝遜寫信給這位老婦人說:「你過於為你的兒子擔心了。你已經為他祈禱,把他交付給神,還不應當安心嗎?」神命令我們不要為任何事情擔心,這是沒有限度的,所謂把一切憂慮卸給神,用意即在於此。如果我們已把肩上的重擔交給了別人,我們豈非完全輕鬆了嗎?如果再從神那裏取了回來,顯然就沒有交給神。在我自己,常常把下面這個原則來測驗我的禱告;倘使把任何事情交給了神,我就可以輕鬆地離開,心中再無半點悲哀,苦痛或焦慮,這可以證明我們的祈禱是出於信心;如果再把負擔放在自己的肩頭,就證明我們的信心不夠,沒有發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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