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方法

2008 五月 22日, 星期四 7:35

作者:紐約臺美基督教會李穎霖長老

這次從北卡回來後,有一節經文在我心中燃燒著。「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詩103:7)。 法則,在英文聖經裡是ways(釋成方法),我不禁想著,其實神的作為和神的方法有很大的不同。

今天,有很多人都希望能看見神的作為和神蹟,我也不例外。我並不反對這些事,事實上,我相信每一位信徒都應該見到神蹟奇事。但問題是:對於我們這些跟隨主的人,究竟何者才是最重要的?

當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時,他們看到了神的作為:

1,他們看見了埃及地的災難,經歷了從法老的手中得釋放。

2,他們看見紅海分開。

3,他們白天看見雲柱,夜間有火柱。

4,他們看到苦水變為甜水,也看見水從磐石流出。

5,他們從地上收集嗎哪和吃鵪鶉,經歷到神超自然的供應。

但是,除了兩個人例外(迦勒與約書亞),其他每一個從埃及地出來且經歷過神作為的人,卻都死在曠野,他們從未進入應许之地。

神向摩西啟示了他的方法,而他就是帶出神作為的人。神使用摩西帶出十災,分開紅海,使水從磐石中流出,以及行其他的神蹟﹔因此,行出神蹟和帶出神作為的要訣就是--知道神的方法。

想要知道神的方法,很多人都希望能省掉訓練和必須付的代價,想要學得神的方法,那是不容易成的。需要能願意捨己和渴望得著神的方法的意念勝於一切才有希望。這些年來,我內心越來越強烈的呼喊是:「主啊!求祢將祢的方法教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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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十六章25節中,主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乃在提醒我們--不能依靠人類自我的判斷,我們都很容易跌到。有些事情看起來是合乎邏輯,十分正確,並且似乎也很方便,然而卻與神的旨意和方法毫不相干。撒母耳記下第六章就提到,大衛試圖把約櫃帶上耶路撒冷的故事,那本來是一件美事,然而大衛卻用了錯誤的方法以至於造成另一個人的死亡﹔當神的約櫃差點翻覆時,烏撒試著去扶正,結果立刻被神擊殺死亡,因為沒有人能夠用他的手去觸摸神的榮耀和能力而仍然活著。

這並不全然是烏撒的錯,大衛也有錯,大衛並沒有求問神裝載約櫃的方法,便照著非利士人所做的,使用牛車來裝載約櫃--他仿效世上的方式來完成自己的目標。是的,要把約櫃帶回耶路撒冷是正當的目標,但即使是正當的目標,也需要用神的方法來完成。我知道神要祂的教會向前行,但必須是用神的方法。

「如何使我們所做的是合神心意」--這樣的敬畏一直在我的心中,否則會招致被擊殺,或者會導致其他人靈性的死亡,我不願看見這樣的事。就像大衛,把約櫃帶回耶路撒冷是大衛的心意,他沒有被擊殺,乃是與他同行中的一人,烏撒被擊殺。

我們在神面前必須十分謹慎小心,特別是領袖們尤甚。星期天早上黃牧師講道是:禾場,祭壇到聖殿,裡面就提及大衛數點百姓,犯了罪,得罪了神,使他的百姓都遭殃。

我們不能「搬運」神的榮耀,我們更不能「用自己的雙手,憑自己的以為」來處理神國的事。陶多多的人所參與的乃是「宗教活動」而非被神差遣,以至於當他們捲進去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所使用的根本不是神的方法,而招致靈性上的死亡,紛紛倒在路旁。

我們不需要設立一個「組織」,而是需要一群敬畏神、同心尋求神、願意被神差遣的人。如此,任何的事情,神必然對祂所揀選的人說話,為的是預備一切,聖靈將會完成祂那「感動人心」的工作,總之,我們需要神向有心事奉的人有所啟示--祂自己的方法。

大衛看到自己無知帶來的結果,便停下來問道:「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撒下 六:9)。我不斷地問神一個問題:「主啊!祢要如何使更多在捆綁中的人被釋放出來呢?祢的方法是如何?」當大衛發現了神將約櫃帶到耶路撒冷去的方法 (由祭司扛抬約櫃) 時便全力遵行。經上說:「他歡歡喜喜地把約櫃帶到耶路撒冷」(撒下 六:12)

當我們照神的方法做事,我們不會有悲傷,而是歡歡喜喜地去做。當我們依照神的方法行事時,便能體會到喜樂。大衛就是如此,他在神的約櫃前極力地跳舞。這一趟的旅程,也酗ㄦ|進行得很快,但總會達成的。它必須在神的時間裡,用神的方法來完成。

當大衛知悉了神的方法,要去達成目標時,他獻祭,獻祭,再獻祭。他每走六步就會停下來獻祭。如此進行的速度可能相當緩慢,但是,過去的他嚐試著用自己的方法去行時,自以為又快、又方便,但從來不曾完成目標。

如今,當他按照神的方法,他現在明白了,自己只是「人」,只能走六步→那是人的數目。然後他必須停下來獻祭。神加添他力量後,好叫他能再走六步。神建造的方法--「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賽 二十八:13)而大衛就是依著神的方法來達成目標的。

今天的我們所需的獻祭是什麼呢?就是感恩,讚美和喜樂。此外,也要在神面前獻上我們的計劃,意志和方式,將我們腦子裡想完成的「念頭」先擱置,先尋求神的旨意。這就是所謂的--天天背起我們的十字架,過著釘十架的生活。

十架的生活是→向己死,向神活。而向己死--是需要花時間禱告,禁食,尋求神的旨意。這的確是需要付代價的。當耶穌背起了他的十字架時,發生了什麼事?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就是神的方法,也是我們一生當遵行不渝的方法。

耶穌繼續警告地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重要的是你的動機必須出於追隨神的旨意。我們個人的目標或是計劃,是無法與神的目的和計劃相比擬的。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這固然是一段有關救恩的經文,但實際上不僅僅是停止在救恩,意思是,當你深入了解耶穌,你便會發現真理。(然而只有一次嗎?)不,他會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帶我們進入真理。當我們的生命順服下來,從我們原本有罪的,自我中心的本性中悔改並接受耶穌和他的赦免,得到新生命時,一種持續的過程就開始了。我們開始跟從他,他也開始在我們裡面建造他的生命。這是生命的法則→讓他成為我們裡面的道路,真理,和生命。

耶穌必須成為「道路」的一個原因是--很少人能看出神的方法。人很可笑,人總是將一切的事物歸納在一個小小的,美觀的,一成不變的盒子中﹔或者是做成一套計劃,或者是一套寫好的電腦程式,只要輕輕按一下鍵鈕就可以﹔然後人們就不需要在各種景況中來依靠神。我們寧可信靠自己過去的經驗和成就,而不願每天信靠神,看見祂的方法得以成就。在聖經中,神一次又一次地將祂的方法教導我們,要我們行在祂的道路中,好使祂能夠帶領我們的腳步。

過去的我,並不是一個想學習神方法的人,我只想看到祂的作為,我只想看見死人復活,看見有人從輪椅上站起來行走,看到瞎眼的得看見﹔後來我發現,我的動機並不正確。神首先要將祂的法則教導我,祂希望我發展與祂之間那親密的合一,因為這是真正屬靈的成長所必需的,然後,無論神透過我做什麼,祂都可以得著榮耀。神一直在我的心中,反復指教著這一切。

以色列百姓知道神的作為,但摩西卻知道神的法則。無論神所要做的,只要是屬於我生命中的事,或者是關係著全世界的事,首先我必須學習神的法則!單單發現神的道路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夠遵從,走上去。通常我會發現神的方法往往與我所想的方法完全相反--是我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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