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美國加州最高法院於本月15日做出判決,撤銷該州禁止同性戀結婚的禁令。高等法院是於上午開庭後,由7名法官共同就同性婚姻是否與傳統一男一女的婚姻享有同等效力進行終審投票,結果以4比3的票數,取消了該州稍早禁止同性婚姻的決定。
三藩市多年來已成為美國同性戀人士聚居的大本營,许多在法院外等候的同性戀者接報後紛紛舉行慶祝活動。另一邊廂,消息也立即引發社會各界的議論。
堅持婚姻必需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宗教和社會保守組織,紛紛透過廣播、電視的節目宣稱,設法把這一裁定納入今年11月舉行的加州公投選票上,交由廣大選民做最後決定。
分析人士指出,最高法院的決定很可能在11月的投票中被選民推翻。
基督教組織「聚焦家庭」(Focus on the Family)的主席詹姆士·多布森稱,高等法院的裁決「令人氣憤」,必須通過修改憲法來保護加州人維持傳統婚姻的權利,「只有這樣人們才能保護自己免受這種司法專治之害」。
反對同性戀者婚姻的華埠長老會鄭世豪牧師就表示,同性戀者婚姻有違上帝原來創建的一男一女制度。雖然有指同性戀傾向是與生俱來,但鄭牧師說,透過輔導的過程,同性戀者仍然可以變為正常化。
而支持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華人組織傳統家庭促進會,曾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文件,反對同性戀者婚姻在加州合法化。該會代表譚克成表示,傳統的婚姻制度就是一男一女,不是同性結婚,這項裁決有違自然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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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最高法院做出這項判決之前,美國只有麻薩諸塞州一個州准釵P性戀結婚,該州於2004年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但不同於馬薩諸塞州的是,加州對領取結婚證書的申請人沒有關於居住地的要求,這意味著全美的同性戀人士可能湧向加州結婚。不過現時大部分州都不承認在其他州的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