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符道德標準」不送檢 學者稱投訴浪費社會資源

關銘恩
香港影視處17日晚發表聲明,指《聖經》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是「人類文明一部分」,「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所以不會將《聖經》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

發起「投訴聖經大行動」的網站網主「奧賣葛」指影視處持雙重標準,對於2千多人的投訴不理會。影視處發言人回應,是否送呈審裁處評級,是根據淫審處評級標準評估決定。

港聖經公會:《聖經》教導人棄惡從善

出版《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的香港聖經公會亦發表聲明,指舊約聖經記述的是史實,並不贊成亂倫、性暴力或暴力及所有邪惡事情,正如中外歷史書上記述人性墮落的事情,是讓讀者引以為戒,強調《聖經》在道德方面是教導人棄惡從善。

學者:投訴《聖經》浪費社會資源

投訴《聖經》事件提升為國際事件,外國傳媒亦有轉載報道,不少網民在討論區批評事件令港人淪為國際笑話。同時,學者指投訴《聖經》浪費社會資源。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指出,市民濫用影視處投訴機制,作出不符該處能的投訴,有浪費社會資源之嫌,投訴《聖經》便屬一例。他建議政府就影視處的角色及處理投訴機制,向公眾多作教育甚至發聲明例,如在電視宣傳短片中,鼓勵觀衆因爲看到「掩眼及不堪入目」的節目才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