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号提案获加州高等法院肯定合法

提倡加州修宪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八号提案于26日又跨过了一大严峻考验,获得加州最高法院裁定其合法性,传统婚姻支持者及福音派基督徒为之鼓舞。

加州最高法院26日的裁决中,以六票对一票肯定八号提案的合法地位。六名投赞成票的大法官包括华裔大法官陈惠明在内,在136页的裁决书上指出,加州选民拥有修改加州宪法的权利;唯一投反对票的民主党籍拉丁裔大法官莫维诺却认为,八号提案侵犯了部份加州居民权益,不符合修宪的规定。

八号提案在去年美国总统大选公投被列入选票中,结果加州选民以52%的比例通过提案,将加州的结婚制度维持为一男一女。可是,同性婚姻支持者立即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诉讼,控告八号提案剥夺同性恋者平等结婚的权利,违反加州宪法。

过去几个月来,支持及反对八号提案的双方争持不断,26日的裁决受到市民高度关注,有不示威者聚集在旧金山州最高法院总部前等候结果。同性恋支持者获知结果之后十分激动,扬言要争取在2010年11月的大选再利用公投的方式推翻八号提案。

虽然八号提案合法性终被肯定,但七名大法官亦一致裁定,在八号提案正式通过前,之前在加州登记结婚的18,000对同性恋者夫妇,婚姻仍继续有效。

召集湾区华人教会及信徒保卫一男一女传统婚姻、曾在湾区各地举办多次千人大会的大使命中心为26日的裁决受到鼓舞。荣誉会长王永信牧师向《世界日报》表示,法院的裁决显示各大法官尊重加州的民意,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对于法院保留18,000对同性婚姻有效感到失望。

王永信牧师指出,就基督教信仰而言,上帝造人就是来自一男一女的结合,两男或两女都不能代代相传,同性恋者婚姻就是违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