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于2018年1月2日发放新闻稿及上载2017年11月尾已提交的性别承认咨询意见书。委员会建议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以最宽松的自我声明模式即可改变法律上的性别。明光社发表声明对此感到极度遗憾。
性别承认建议:"五不"和"三立";明光社归纳平机会性别承认建议如下:
"五不"
不须诊断证明(页28)
不须荷尔蒙或其他治疗(页33)
不须真实生活测试(页30)
不须变性手术(页39)
不限年龄(页46)、婚姻状况(页50)和亲职状况(页52)
"三立"
订立性别承认法(页15)
订立更改:出生证明等历史文件的机制(页65)
订立禁止披露变性者身份的刑事法(页66)
明光社认为平机会的建议甚为激进,法律规管亦过于宽松;同时未能平衡各持份者利益,其理据如下:
市民容易误触法网
平机会提出"五不"主张,如非当事人实在难以确定其性别;但同时建议将披露某人曾转变性别一事列为刑事罪(页66)。
明光社认为"披露某人曾转变性别"界定模糊,市民有机会认错所谓法律上的性别而需负上刑事责任。而外国亦曾发生相关案例可参考:"一句"做得好,女孩!"基督徒教师面临纪律处分"
打压言论和思想自由
对非跨性别人士而言,明光社认为"反歧视法"的灰色地带甚大,有打压对跨性主义持异见的人之嫌。与此同时,明光社表示对于希望取回原生性别的人是一个误区。
"五不"建议自我声明是法律性别的唯一依据,同时暗示违反自我声明可以是刑事罪行(页31)。事实上,有不少案例如英国的沃尔特·海耶尔(Walt Heyer)都希望取回原生性别,而基于建议的前提下会有可能干犯虚假声明的刑事罪。
再者,"五不"不设年龄限制,有机会误导未有足够判断力的儿童变性。
打压女性权益
明光社表示"五不"建议令拥有男性外表或生殖器官的人进入女性专用场所,如女更衣室及女厕,令女性毫无保障,剥削女性权益。
最后,明光社重申,两性是人类最基本及重要的区别,以生理性别作为收集性别资料的准则,能促进社会运作效能,彰显公平和保障权益。又呼吁平机会认清"跨性别"一词语背后的不同群体及不同诉求,仔细研究并考虑合理性及为社会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