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凤钢、徐永海与另一名中国家庭教会成员张胜其,因调查散布浙江家庭教会受迫害情况,2004年8月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分别判刑三年、两年和一年。据"中国人权"引述国内知情人士的报道,徐永海表示他从2004年5月14日开始被杭州当局"监视居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定,被告在审判前被完全剥夺行动自由的时间应该从其刑期中扣除,但杭州市中级法院不仅没有扣除被告"监视居住"的期间,反而将5月14日至8月6日这段时间额外加到他们的刑期上,致使此案被告被关押的时间比刑期多了82天,
徐永海曾就自己的刑期提出申诉,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应。2005年,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认定中国当局对对刘凤钢的拘留属于任意羁押,并敦促立即无条件放人,但身患心脏病的刘凤钢至今仍在服刑,刑期预计也比判决的三年多出82天。
"中国人权"抗议当局滥用诉讼程式,导致徐永海被超期关押,其中诉讼程式的缺陷包括滥用监视居住程式和把未经鉴定人签名的保密局公函作为证据。"中国人权"同时呼吁"以保外就医的理由立即释放刘凤钢,并根据有关囚犯最低限度待遇的国际人权标准,使刘凤钢获得由符合资格人员提供的身体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