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大部份美国人抗拒同性婚姻合法

上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情况一下子在全美各州份涌现,令基督教界及保守派人士非常担忧。然而一项调查却显示,大部份美国人仍然抗拒同性婚姻在自己所居住的州份合法化。

调查由康州昆尼派克大学调查中心进行,访问了全美超过2,000位登记选民。4月3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五成半的选民反对同性婚姻在自己所居住的州份合法化。另外,近半数选民继续支持1996年克林顿总统实施的联邦保护婚姻法案Federal 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容许各州政府选择拒绝承认在其他州份被合法化的同性婚姻。

然而,比较少数美国人支持DOMA第二次修订:"规定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并反对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包括为同性婚姻伴侣提供联邦资助"。44%选民认为,拒绝向男同性恋伴侣及女同性恋伴侣发放资助的联邦法是该废除的。57%选民亦接受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53%赞成同性伴侣可收养儿童。

"美国人对于同性恋者权利的看法,常常有细微差别及不一致的情况。"Peter A. Brown康州昆尼派克大学调查中心助理主任表示。"普遍来说,美国人倾向支持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比如收取联邦资金及效力军队。但是他们比较难判断一些较为哲学性的议题,例如争取同性恋者权利是否跟争取黑皮肤人种的权利一样?同性恋是一种选择或是先天决定的?"

调查数据显示,一半受访者认为打击针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消除对黑皮肤人种的歧视问题一样迫切,但认为禁止同性婚姻即代表"歧视"却少于45%。65%认为同性恋是天生的人同时赞成同性婚姻合法;相对地,只有15%认为同性恋是一种选择的人赞成同性婚姻合法。

在美国小姐竞选问答环节中公开表示支持一男一女传统婚姻而被各大媒体攻击的加州小姐凯利曾说:"我代表著加州。"她举出证据,指出去年11月份加州公投中,八号提案以700万对640万选票(52.2%vs47.8%)获得通过。她亦相信一男一女传统婚姻仍代表著大多数美国人民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