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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常如武夫妇提出民事诉讼的律师蔡旌明(James Cai)近日向媒体表示,常如武自己创立的HOCA Inc.买下"基督之家第四家"Lomita大道现址后,表示无偿让教会使用10年,但条件是教会也需无偿将旧址给常如武使用。十年使用合约于2015年到期后,常如武要求教会迁出。基督之家教会向法院提出不得驱赶的要求后,法院裁定教会需每月支付1万美元租用现址。到如今,"基督之家第四家"仍需每月支付费用。
常如武得到"基督之家第四家"Janary Way旧址使用权后,又将旧址以每月约2,000美元租给另一间教会标竿福音教会(Guidepost Gospel Church)使用。
涉嫌在美国以"基督之家第四家"名义、欺诈HTC创办人王雪红763.6万美元的常如武、李薇林夫妇,2月17日在圣荷西出庭并否认所有控罪。
而联邦检方控诉书指出,常如武以基督之家协会为名的这两个组织,与王雪红设立的慈善基金、基督之家第四家都没有关连,可是被告与这两个组织为名,向王雪红取得慈善捐献与巨额贷款,另外也从基督之家第四家取得一些财产。
联邦检察官除对两名被告提出多项重罪控诉外,亦向法庭要求没收两名被告非法取得的财产与捐款,包括一批房地产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