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望首次写入中国宪法 

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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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004年3月1日,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二届全国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北京召开。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在会议上透露,“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望首次写入我国宪法。

朱穆之说,“即将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准备讨论修改宪法,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望首次写入宪法。“人权”这两个字写入宪法有重大意义,这表明我们中国对人权非常非常的重视,而且我们在人权方面有许多自己的观点,许多的看法,许多的实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在会议上表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面临著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过去提出的一些人权观点需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际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系统的人权理论,这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理论界的共同努力。他同时希望中国人权研究会在组织推动人权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与海外的交流和对话,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周觉说,中国的人权保护虽然仍有不足之处,但是在过去几年里进步非常显著。在过去几年里,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有很大改善,先后提出建立“法治政府”的任务,强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并在保护流浪人口、农民工、爱滋病患者和贫困人口弱势群体权利上采取了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