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荷西校区"彩虹日"案件已交上诉法院

圣荷西校区因拒绝处理家长对"彩虹日"活动不满而被起诉,继上次圣塔克拉拉县法官驳回诉讼,案件现已递上加州上诉法院。

代表涉案家长处理这项案件的太平洋法律协会(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日前发出新闻稿,报告案件的最新进展。太平洋法律协会表示,开庭的法律摘要已被递上加州上诉法院,指出圣荷西校区官员拒绝考虑家长的要求,更改具争议性的庆祝同性恋的一个初中学校活动,乃是违法。

该案件起源是,今年春季,Castillero初中学校举办一项鼓吹同性恋的"彩虹日"活动,家长Norina Mooney事后质问校方关于该项活动,并要求圣荷西校区在学校委员会的议程加上一项动议,在"彩虹日"活动加插保护非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人( 非LGBT )学生不受欺凌的内容。

虽然Mooney太太最终获准在学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她一般的关注,但校监及学校委员会主席拒绝将此专案放上议程,因而阻止了委员会对其采取任何行动。委员会避免了面对该热点问题。今年6月,太平洋法律协会的首席律师石凯文(Kevin Snider)代表Mooney太太向加州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圣荷西校区。

石凯文表示:"加州法律说明,公民有权将动议直接摆上学校委员会议程上,进行讨论和表决。可惜,该委员会并没有专重这个公民权利。"简言之,学校委员会违反了法律。

圣荷西校区的律师辩称,学校委员会没有司法管辖权,要求校区其中的学校,更改全校参与的活动。8月份,圣塔克拉拉县高等法院法官拒绝听审及评论该案。因此,太平洋法律协会现正上诉。

太平洋法律协会会长Brad Dacus评论:"现今太多学校积极地破坏家长和社会的价值取向。 维护公民能参与学校的委员会会议,并要求校区采取行动这个权利,是势在必行的。"

太平洋法律协会律师团与圣荷西的Christopher Mays律师现正联手处理这项案件。

【资料来源:太平洋法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