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传统的华人教会, 一般看传道人是蒙召献身、"分别为圣"的事奉者, 与一般在"世俗岗位"中工作的平信徒不同。一般认为,后者顶多是"带职事奉者", 因为上帝并没有呼召他们; 这样的看"蒙召/非蒙召", 并将传道人和平信徒"圣俗二分", 不单缺乏圣经根据, 也在教会中产生了不少的流弊。今天我们有必要从圣经启示、重新检讨我们的呼召观和事奉观, 为教会和信徒开拓新的事奉领域、让天国的荣耀, 藉华人教会更广、更深的彰显。
(一) 救恩历史中上帝对人的"呼召"
(1) 上帝呼召衪的子民
在旧约时代中 ,神从万民中呼召亚伯拉罕,与他立约,叫他离开拜偶像的吾珥,往应许之地,去敬拜事奉真神,并且地上万国都要因祂得福。 这应许在以色列民蒙神呼召,离开埃及,到西乃山旷野聚集敬拜 ,初步实现了。以色列蒙耶和华拯救,神 与他们更新圣约,使他们成为神的子民。 然而,很不幸地, 以色列人一直犯罪、背弃真神,神就藉先知预言他们将受审判: 「我要命定你们归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杀。因为我呼唤,你们没有答应,我说话,你们没有听从,反倒行我 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赛65:12)以色列的不信,不单带来上帝的管教,也间接使外邦人得以蒙恩 ( 赛55:5; 65:1; 罗11:1 ) 。但神并没有弃绝衪的百姓,因为外邦人得救,激发犹太人整体的归向基督(罗11:11-27);至终 ,神将使犹太选民和外邦信徒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作上帝的一个子民 (弗2: 11-22; 3:1-6) 从黑暗进入光明,「成为上帝大能作为的见证 (彼前2:9) 。
(2) 上帝对个人的特别"呼召"
旧约圣经记载了一些领袖, 蒙神呼召的特殊经历,例子包括:
摩西 : 出3:1--4:17
基甸 : 士6:12--22
以赛亚 : 赛6: 1--13
耶利米 : 耶1: 4--10
以西结 : 结2: 1--3:15
亚摩司 : 摩7: 14--17
约拿 : 拿1: 1-2; 3:1-2
耶和华的仆人 : 赛42: 1--6
这些人蒙召作领袖、士师、 先知、弥赛亚 ,为要成就上帝在历史中独特的使命,而他们经历的"呼召",往往包括了一些神迹奇事, 和上帝亲自的显现。同样地有同样特殊"蒙召"经历的,在新约时代中,有主耶稣直接拣选呼召的十二使徒 ( 可3:13-19) ,和在往大马色路上遇见复活耶稣的保罗( 徒9:1-19) 。然而, 同类的经历,并不是所有事奉神的人都会有的,或是可强求的。以下就是一些明显的例子。
( 3 ) 上帝的管治、带领和差浱
旧约时代
有许多蒙神重用的领袖和先知。他们在建立神的子民 、彰显上帝救赎与荣耀的事工上 ,有极大的贡献,但却没有类似上述先知使徒的特殊蒙召经历, 但都在上帝主权的治理(Sovereign Providence) 中 ,作了美好的见证,完成了历史的使命,他们在救恩历史中,都是上帝大大使用的仆人和使女, 而其中明显的例子包括:被掳到巴比伦的先知但以理; 回归以色列地、领导子民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尼希米; 作波斯王亚哈随鲁王的王后, 冒死拯救以色列民的以斯帖; 外邦摩押女子、打破传统、下嫁犹太富翁波阿斯、最后成为基督先祖的路得; 被哥哥们卖到埃及作奴隶、被陷害关进了牢狱、后来却作了埃及宰相、又拯救了以色列全家的约瑟等。
这些人都是在上帝的带领下, 作了美好的见证和事奉, 成就了上帝在历史的救赎。他们虽没有特别的"蒙召"经历,却有被上帝"差派"的信念和使命感, 正如约瑟对他的哥哥们所说的话:"现在,不要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自忧自恨,这是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 现在 这地的饥荒已经二年了,还有五年不能耕种,不能收成。 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给你们存留余种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们的生命。这样看来,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做他全家的主,并埃及全地的宰相。"( 创45: 5-8) 又如以斯帖给末底改的话说:"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帖4: 16 )
新约时代
提摩太的"蒙召"--我们若将保罗的"蒙召"记载,比较提摩太的"蒙召"故事, 就可看出二者的分别:"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徒16:1-3)提摩太的所谓"蒙召事奉",并没有神直接的向他启示和显现,而是得到使徒保罗在路司得教会中的赏识,被邀请作同工。 经文提到他的家庭背景、 教会弟兄对他的称赞、和行割礼的事,这些都是提摩太蒙神引导、参予传道事工的重要因素,与以赛亚和保罗等人的蒙召经历很不同, 可以算是神的带领和指派吧! 其实保罗也说自己是"奉浱"作传道、使徒和教师的 (提后1:11) 。
从一个较广濶的角度, 新约信徒的事奉是按神所给予各人的恩赐、肢体彼此配搭的原理、 圣灵的引导,和教会信众的肯定和接纳 (参罗12:3-8; 林前12:1-30; 弗4:7-13;彼前4:10-11; 徒6:1-6;13:1-3; 16:6-10等), 其中当然包括领袖和非领袖, 却都是"将身体献上, 当作活祭"的事奉者(罗12:1-2) 。(待续)
(本文节录自《职场事奉的挑战与实践》, 陈若愚、李美斯编, 加州:基督神学院出版,2014, 页53-57. 获作者授权使用)
作者简介
资深华人神学教育工作者, 现从事神学研究及写作,并任基督神学院(Christian Leadership Institute)神学研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