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性别"具争议 先天双性儿又如何?
瑞士为先天双性儿童寻求出路
澳洲承认第三性别引起全球争议,更引发瑞士政府和医学界讨论应否立法保障先天双性孩童。
普遍人会以为第三性(香港称为跨性别人士)是指易服者或曾接受变性手术的人,但原来亦有天生的"第三性人士"、生物学定义为"天生具有男女两种性征的人"。据北美中性人协会(Intersex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透露,每1000名婴孩中至少有一例。部分人士在不同的胚胎发育期产生变异,导致决定性别的生理因素包括染色体、激素和器官没有清晰的男女之分,他们出生后同时拥有雄性和雌性两种性器官。
性别选择手术致身心不调
如何为双性孩子确定性别是一个大难题。在1950至1990年间,为了尽快赋予天生双性儿童社会性别,父母通常会安排他们在幼童期进行性别选择手术及荷尔蒙治疗,但后来的研究发现一些孩童的心理性别与父母为他们选择的性别手术不相符,对他们产生难以磨灭的心理伤痕。
"两性间"协会创始者之一、现年47岁的Daniela Truffer在出生后3个月接受了女性手术,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拥有男性心理。"我可以说是被阉割的,一个惩罚割礼行为的国家,也不应该再容忍那些纯『美容』性质的手术。"
最令医学界震惊的是一宗双性人自杀的个案。1965年,8个月大的约翰因割礼失败而遭切除阴茎。经父母同意,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双性儿童诊所的心理学家John Money给他注射雌性激素,将约翰变成女儿"琼"。可是,琼没法接受女性身躯,于是在15岁时接受荷尔蒙治疗,并进行切除乳房和修复阴茎的手术。但他最终在38岁时了结生命。经此一役,医学界在治疗双性人的观点上留下深刻裂痕。
为双性儿寻求人权保障
为了保障双性人身心发展健全,瑞士相关部门近年展开跨学科的全国大讨论,政府更成立国家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公布﹕"无论从伦理或司法角度去考虑,在双性儿童能表达自我之前,若非紧急的医疗需要,任何抉择儿童性别的决定都不宜操之过急。"
瑞士医学科学院和儿科医生协会主席Christian Kind对国家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大部分建议表示认同。伯恩大学性别问题跨学科研究小组的副组长Judith Wyttenbach,也为这场跨越医学界的国家大讨论感到欣喜:"人权问题高于一切。以性别为出发点,我们的公共体系很不灵活,丝毫没有给双性人任何空间。"
对于应否效法澳洲立法认同"第三性",瑞士国家医学伦理委员会倾向简化户籍性别更改行政手续,令处理变性事是,部分医生对此决定有所保留。Blaise Meyrat说﹕"医学界缺乏明确的伦理准则去立法,这是情非得已。虽然有些遗憾,但我认为制定限制性法规是唯一出路。"
道德伦理难题
基督教伦理普遍认为性别选择主权在于上帝,但先天性的"双性儿"确需要通过手术去确定性别。对此,曾撰写"变性人论争与牧养反思"的建道神学院杜蔼姗指出"倘若手术是为了修补不是创造,在道德上是容许的,例如肢体残障的会运用义肢帮助他的生活回复正规。"
不过透过科技或手术改变性别是否合符道德仍待探究。她写道:"……这涉及生物改造或基因手术的课题,我们要了解这些手术是否帮助人回复神创造的模样,还是要把生命改造成为人所想要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