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星島日報》報導,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在裁決書表示,禁止基於性取向排除潛在陪審員的行為無異於以種族或性別為由拒絕陪審員人選,也無法給與同性戀「高度的法律保護」。
有三位法官對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今年1月作出的此判決表達異議,要求重審。本週二,該法院所有29位法官以未公開的多數投票拒絕重新審議早先的判決。
異議法官認為該判決「對同性婚姻辯論和其他法律具有顯著影響,可能導致以性取向為基礎的區分;將使同性婚姻議題在聯邦高院尚未發表意見前,就過早得出斷論。」
異議法官特別指出,內華達和俄勒岡兩州的官員均已引述第九巡迴法院的判定,取消對同性婚姻的反對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