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情欲会摧毁婚姻?

湯姆·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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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xabay

你认识犯过奸淫的吗人?你是帮助了受害者或奸淫者,还是使情况更糟?

为什么对许多人来说,奸淫这种行为这么难以原谅?

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容易原谅奸淫。你认为这是为什么?

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弯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30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做了奸淫;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 5:27-32)

探讨

(第28节)"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

这里"淫念"的字面意义是"渴望某物",既可以用于正面,也可以用于负面的情境。在此处根据上下文,是负面的。

法利赛人通常认为罪是已经犯下的行为,但耶稣将罪定义得更深。罪首先是心灵的问题。

只有ESV版使用"intent"(意图)这个词,而其他译本则用"以"或"为"来表达淫念。无论如何,这不仅仅是看见妇女并产生欲望。某位解经者指出,这段经文意味著想让她也动淫念,这就是意图。奸淫的意图,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一瞥。情欲是走向奸淫的第一步,就像大卫对拔示巴的情形。

(第28节)"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耶稣并不是在说既然心里已经犯了罪,就可以去实行行为。相反,他是在指出人心的罪性。诫命已经被破坏,不要让情况变得更糟。

(第29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

耶稣在此特意对男性说话,提到眼睛。男女天性不同。男性通常因所见而动情,但女性则通常在关系中因渴望情感亲密而产生情欲。

对于男性来说,情欲是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而对女性来说,它是与关系有关的、一个过程。若男性看到性犯罪的机会,不管关系如何,他可能会采取行动。但若女性在关系中看不到好处或无法满足情感需求,她通常会终止关系,因为她的情欲驱动力来自于关系。

另一个在现代常见的罪行方式是观看色情内容。根据《基督邮报》本周(10.22.24)发表的一篇文章,75%的基督徒男性观看色情内容,而40%的基督徒女性也是如此。更糟糕的是,49%的基督徒色情观看者对其行为感到"舒适"。

一些基督徒认为观看色情不如真正的奸淫严重,但这并非耶稣的观点。否则,他不会提到眼睛。色情内容比普通情欲更进一步,可能让我们更接近真正的奸淫。

我曾在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担任杂志编辑时,我们附近开设了一家与性相关的商店。我们想了解这对当地的影响,于是进行了研究,查阅这家店开业以来的犯罪纪录。我们发现第一年中,该警区的性犯罪案件增加了350%。情欲是一股强大的邪恶力量。

有趣的是,在马可福音9:43-47中,提到要砍去脚,可能因为我们的脚带领我们去犯意图的罪。

(第29节)"弯出来丢掉。"

早期有基督徒将此句字面理解,挖出自己的眼睛,甚至自我阉割。然而,耶稣并不是在指示门徒实际上去残害自己或挖出眼睛。若真是如此,我们将会有许多眼盲的门徒。这是一种夸张手法,也出现在箴言23:2:"你若是贪食的人,就当拿刀放在喉咙上。"我们当中有谁会在感恩节餐桌上割喉呢?

显然,耶稣的门徒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情欲的影响,但他们并没有挖出眼睛。耶稣是在强调性罪的严重性。一次奸淫可能会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并往坏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行动来消除并抗拒这种诱惑。

你是否可以举出一个为了防止诱惑或罪而切断的事物的例子?

要战胜这罪需要被"割除"的并非眼睛或手,而是心。我们的罪心必须除去,并被刻有神律法的新心取代。请记住歌罗西书3:5, 9-10:"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你们既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第29节)"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提到地狱三次,在此经文中提到两次。这显示了此罪的严重性。地狱是一个让失丧之人永远受苦的地方。有些人认为地狱是暂时的,或最终神会用地狱消灭罪人。然而,这不是耶稣对地狱的描述。耶稣谈论地狱是永恒之地,无法逃离。神对罪的看重程度,以致于祂将人送入这地方。而情欲与奸淫是如此严重,以致于让人陷入地狱的危险中。

你认为神为何如此严肃看待此罪?

(第30节)"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砍下来丢掉。"

耶稣对手的表述与对眼睛的一样。这并非指偷窃。在古代,手可能因偷窃被砍断。但这段话的上下文不是偷窃,而是性罪。这句话描绘得很生动,手也可涉及性罪。所以耶稣直接谈到这罪,性罪无论是与人共犯还是自犯,在神眼中同样严重。

接著,我们快速从情欲与奸淫转向离婚。在此语境中,两者有关联。我们来更深入地探讨。

(V.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在这段话中,耶稣没有像往常那样以"你们听见有话说"开始,而是简单地说:"又有话说"。这表明这部分经文直接与前面的内容相关。因此,贪恋与离婚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尤其是对男性而言。这两部分内容都将贪恋和离婚等同于奸淫,因此它们是相连的。

还应注意到,这里提到两种罪。奸淫是死罪,而离婚则是民事罪。若被抓到奸淫行为,奸夫淫妇可被处死(利未记20:10);但离婚则不然。

乍看之下或许不觉得,但律法关于离婚的原始诫命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女性免受虐待和遗弃。她拥有法律地位。然而,随著时间推移,犹太领袖改变了这一观念。

在新约的背景下,离婚变得很容易实行。离婚通常是由男性提出的,这可能会让女性陷入困境。女性通常依赖男性谋生,因此被赶出家门往往导致贫困。离婚是毫无怜悯之举。

耶稣在其他地方说过,摩西之所以允许离婚是因为人心刚硬(马太福音19:8)。但对女性的影响仍然是相同的。在旧约中,路得并非离婚的受害者,而是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然而,结果仍然是困窘。

(V.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了奸淫了;人若娶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对许多基督徒来说,这是最难接受的经文之一。

你认为这段经文为何让许多基督徒感到难以接受?

在早期美国的阿拉巴马州,夫妻若要离婚,必须经法院批准,并经由州立法机关投票通过。这让离婚变成了极大的羞耻。此外,在圣经时代,婚姻通常是在潜在伴侣还是孩子时就安排好的。然而,极少数的婚姻最终以离婚收场。情况已经改变了。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超过50%的婚姻最终以离婚收场的文化中--甚至教会内也不例外。而且许多人经常再婚。

有趣的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中对离婚做出了例外规定。在那里,保罗说若婚姻中的不信者想要离开,就让他们离开,信徒可以自由再婚。这告诉我们一些有关耶稣对离婚教导的事情。耶稣的教导并非详尽无遗,而是针对所提到的奸淫主题所作的限制。因此,我认为还有另一种允许离婚的情况:身体虐待。我无法从经文中证明这一点,但我认为残暴对待妻子的男人违反了婚姻誓言,应当离开,以保护女性的生命安全。

虽然耶稣指出娶被休之人是犯奸淫,但神也会饶恕。再婚者是否应该再离婚以解决这个问题?不。玛拉基书2:16说神恨恶离婚。这只会加重不良情况。相反,若过去做错了事情,应让神饶恕,并在彼此和对神的奉献中生活下去。

诠释

另一段新约经文也涉及贪恋,即约翰一书2:16-17的著名经文:"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长存。"

既然罪恶的情欲将会过去,我们就应当将它们从我们的生活中除去。

对我们而言似乎微小的事,对神来说可能是大事。情欲并不是无害的感受;它是婚姻和生命的毁灭者。

在隐秘的罪上,我们必须保守自己的心。有时,我们周围的人并不知道我们正陷于某些罪中,例如情欲。除非我们表现得很明显,否则我们可以将它隐藏在内心。因此,我们必须保守自己的心。

我们生活中所接纳的事物最终会显露出来。若我们充满情欲、不义之怒或其他隐秘罪,我们可以确信它最终会表现出来。我们心中接受的东西会充满我们的思想,最终会通过我们的身体表达出来。因此,要接纳属神的事物,例如圣灵的果子(加拉太书5章)的行为。进入我们心中的事物会显现出来。

应用

你能做什么来征服生活中的情欲?

避免情欲:以下方法适用于所有隐秘的罪,不仅仅是情欲。

  • 向主承诺,你想要保持眼目的纯洁("我与我的眼立约,怎能恋恋不舍地观看处女?"约伯记31:1)。

  • 不要将自己置于可能诱发诱惑的弱点之地。

  • 小心周围环境,包括娱乐、社交媒体和社交场合。

征服情欲:

  • 若屈服于诱惑,立即认罪并远离诱惑的机会。

  • 考虑建立一种可以信任的关系,向某个人坦诚隐秘的罪,他能为你祷告并在这方面坚强你。

汤姆·特里 (Tom Jerry)本周在"问罗杰和朋友"节目中分享了有关成功人际关系和性纯洁的圣经真理。他是一名职业广播员和传教士,曾在美国、土耳其和蒙古参与校园传道会服务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