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2009年4月13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中国发布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全文约2.2万字,包括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六部分。
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部分中,行动计划强调了"宗教信仰自由",内容包括:
一、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二、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四、保护公民不被强制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因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保障宗教信徒的权益;
五、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传统,保护少数民族宗教文化遗产。继续投入必要资金用于维修少数民族地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寺庙和宗教设施;
六、充分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探索宗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和途径。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国际人权组织纷纷对该行动计划的发布表示欢迎﹐不过一些组织表示,该计划过于含混、避开了关键问题,包括对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
位于纽约的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的研究人员Phelim Kine评论指,这份行动计划是把政策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和已经做出的人权方面的承诺混杂在一起的产物。他说,该计划没能解决实际问题,包括非法拘禁和对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则批评说,该计划以牺牲政治权利为代价,强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不过组织同时也表示,如果承诺的改善都兑现了,将是中国人权事业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国发布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强调"宗教信仰自由"
魯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