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法角度看同性戀 正當加拿大執政黨於2005年2 月1日向國會引入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法案(Billc-38 Civil Marriage Act),試圖革婚姻的命,欲隨比利時和荷蘭成為全球第三個賦予同性戀者合法結婚的國家;此間香港的民政事務局亦在籌備一個有關少數性傾向(非異性戀)的問卷調查,並考慮於今年成立小組處理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投訴。